索引号: 13563005/2020-03208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0-12-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全民健身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宣传指南
一、适用范围
公民
二、办理依据
根据《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普及奥运知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支持公众参与,推广球类、冰雪、武术等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运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媒体应当加强全民健身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健身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体育股
四、服务流程
信息整理收集—信息发布—信息解读答疑—信息上报
五、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体育股
电话咨询:0314-8030007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丰宁县教育和体育局监察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012251
网上监督投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