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6/2020-0248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丰宁县黄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12-0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登记服务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失业人员
二、设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五条
4.《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6.《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12月14日修订)第六十一条
7.《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申请条件
凡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1. 登记就业或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2. 登记就业或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失业证明
4. 就业证明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上报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和就业服务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三十五条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人员
七、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上报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即时办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
免费服务
一、适用范围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有康复需求且有康复价值的0-6周岁残疾儿童,并愿意接受到指定的康复机构参加康复训练,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
二、设定依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四条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申请条件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有康复需求且有康复价值的0-6周岁残疾儿童,并愿意接受到指定的康复机构参加康复训练。
七、申请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残疾儿童本人、户主及儿童父母户口在内);
(2)患者本人需做康复训练的病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有残疾证的提供残疾证,没有残疾证的,携带填写好的《0-6岁残疾儿童残疾评定表》、相关病历及评估报告至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残疾类别评定,并以此作为核定补助的标准)。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申请
一、适用范围
贫困残疾人辅具申请者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四十八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申请条件
申请贫困残疾人辅具,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贫困证明和残疾证书。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贫困证明
3.残疾证书。
4.申请书(窗口领取)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特色产品登记服务
一、适用范围
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其他组织。
二、设定依据
无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的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特色产品通用名称构成;
(二)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
(三)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四)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五)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窗体底端
七、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法定人证书
3、资格确认证明文件
4、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5、产品品质鉴定报告(鉴评报告、检测报告)
6、人文历史佐证资料
7、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登记服务
一、适用范围
年龄在16-60周岁的农民
二、设定依据
无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申请条件
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书(窗口领取)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服务
一、适用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林权,农村集体“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设施的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生物资产,农村集体所有水权,农村集体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出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大宗物品、设备、材料等,农业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2.《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19〕63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期限办结。
六、申请条件
1、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交易品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申请材料
申请出让农村产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出让申请书;
2、标的权属证明,涉及不动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
3、权属所有人身份证明;
4、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5、出让标的需原产权权利人同意的,提交原产权权利人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
6、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1、制定流转方案
2、进行资产评估
3、履行民主程序
4、出让方和受让方需提交材料
5、征集受让方
6、合同的使用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出具捐赠凭证
一、适用范围
1、县级以上人民生保障府民生保障部门;
2、经县级以上人民生保障府民生保障部门认定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设定依据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5月12日)第十三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申请条件
1、捐赠款物用于救灾。
七、申请材料
1、申请;
2、捐赠证明材料。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捐赠人携带申请及捐赠证明材料到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即可。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
管理服务
一、适用范围
企业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保障窗口
1.退休人员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退休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办理事项的申请书(包括退休人员需办理业务基本信息);
3.退休人员的办理事项的材料;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生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勘验→审批→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
(委托办理)
一、适用范围
流动人口,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及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到本省其他县(市、区)居住的具有本省户籍的人员。但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生保障府令〔2011〕第20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居住管理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未满十六周岁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
2、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七、权益保障与公共服务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一)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三)凭居住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四)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的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
2、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流动人口可以到县级以上人民生保障府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享受其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十、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勘验→审批→办结
十一、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棉花补贴发放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棉花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地方国有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种植者。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棉花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0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期限办结。
六、申请条件
1、本辖区实际种植棉花。
2、在承包经营地种植。在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及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棉花的,不予补贴。
七、申请材料
1、申请。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棉花种植者提出申请上报至村,由村审核,张榜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并上报至乡政府,由乡政府社审核,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并上报至县有关部门。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资格养老协助认证服务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
二、设定依据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2019年8月13日)第二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符合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规定要求
七、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退体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上报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即时办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公益性岗位管理和服务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公益岗位人员
二、设定依据
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本辖区内公益岗人员
2.按时履行公益岗义务人员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社会保险补贴明细、公益岗人员考勤表。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或由村级社包员代为转交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城乡低保户年检信息收集
一、适用范围
所有享受城乡低保人口户
二、设定依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四条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申请条件
所有享受城乡低保人口户。
七、申请材料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
2、凡享受低保的家庭(包括不在同一户口的家庭成员)必须本人携带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残疾证原件、低保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3、如患重病、慢性疾病的人员,需提供疾病证明材料:
(1)重特大疾病医药费在医保局报销的,应提供诊断证明、病例复印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单。
(2)慢性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医院诊断证明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凭证。特殊原因,住院医药费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需提供病例(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诊断书、医药费原件(吸毒、车祸等原因除外)。
4、凡超出16周岁以上(含16岁)的必须携带近期在校证明(证明要有班主任的签名和联系电话)或学生证。
5、如有重残、重病、高龄等行动不便的低保人员,由监护人携带本人当日视频(需有当天日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代为办理。
6、家庭成员一寸单人照片2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地力补贴发放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期限办结。
六、申请条件
1、身份为农户。
2、在本辖区内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
七、申请材料
1、申请;
2、承包底册。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提供承包底册,并签字申报→村委会审核村民补贴面积,并汇总上报→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并以村为单位公示5-7天,公示无争议之后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系统,上报补贴发放花名册→县财政部门对上报补贴发放花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全县补贴资金,向代理银行提供审核后的补贴发放花名册,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专户→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门审核后的补贴发放花名册,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现到农户。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文化志愿者登记服务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所有有文化志愿服务意向人员。
二、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三、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申请条件
1、有文化志愿服务意向。
2、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六、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
七、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
八、办理流程及描述
本人携带申请表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即可。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法律援助服务
一、适用范围
本镇辖区内所有村民
二、设定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五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3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生保障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鹿尼酱!: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人民调解服务
一、适用范围
本镇辖区内所有村民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34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3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有民事纠纷的双方均可提出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调解→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电话通知或当面告知或调解协议形式送达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救灾捐赠款物代收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的用于支援灾区、帮助灾民的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人捐赠的食品、药品、生物化学制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职权依据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2007年民生保障部令第35号)第六条、第十一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办理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6:30
(冬 季)下午:13:30-16:3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捐赠物资申请确认后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
1、捐赠人信息资料(个人身份、法人或组织的相关信息证明)
2、捐赠物资物资转汇的银行凭证
3、捐赠自产或者外购产品的,提供相应的发票及证明物品质量的资料
七、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八、办理流程及描述
申请→受理→审查→确定→反馈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9105
网上监督投诉:无
退役军人信息登记服务
一、适用范围
退役军人登记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所有的退伍军人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49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本辖区内所有的退伍军人
七、申请材料
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
4.立功受奖人员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相关资料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核实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办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伤残军人残疾关系转移服务
一、适用范围
伤残优抚对象因工作变动或投亲靠友等原因需户口迁移。
二、设定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6日修订)第二十一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伤残优抚对象因工作变动或投亲靠友等原因需户口迁移。
八、申请材料
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1.申请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
4.2004年10月以后退役的士兵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2004年10月以后退役的士兵提供《部队评残审批表》
5.《军人退出现役(含复员、转业、离退休)登记表》(复印件)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核实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办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免费避孕药具发放
一、适用范围
已婚育龄妇女
二、设定依据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7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第五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无
六、申请条件
已婚育龄妇女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1)居民身份证到所居住地的行政大厅领取。
(2)居民身份证到免费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刷卡领取。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卫生健康保障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办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单
发放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已婚夫妻
二、设定依据
1.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的通知》(人口科技【2013】21号)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时发放
六、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 辖区内新婚夫妇
2.计划生育二胎夫妇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政府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咨询服务
一、适用范围
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咨询服务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答复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服务
一、适用范围
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服务
二、设定依据
无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答复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
培训服务
一、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服务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改)第十一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答复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服务
一、适用范围
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服务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答复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一、适用范围
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201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第三条、第十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武装力量和其他组织应当明确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无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无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招工信息发布
一、适用范围
招工信息发布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三十五条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服务、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事项。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1.人才求职登记表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无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黄旗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求职登记服务
一、适用范围
求职登记服务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三十五条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对有求职意愿的,进行求职登记;对有登记失业意愿的,进行失业登记;对已经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对接受服务和享受政策的,要记录其接受服务和享受政策情况。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1.人才求职登记表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联系用人单位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无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咨询服务
一、适用范围
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第十八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答复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社保政策咨询服务
一、适用范围
社保政策咨询服务
二、设定依据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2019年8月13日)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答复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生育政策咨询服务
一、适用范围
生育政策咨询
二、设定依据
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29日修正)第38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九、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答复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
网上店铺登记服务
一、适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申请网上店铺
二、设定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3条、第8条、第10条、第12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政保障窗口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一寸或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原件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政保障窗口
(二)网上申报: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个体工商户登记(云窗办照)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政保障窗口
电话咨询:0314-8249105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黄旗镇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247502
网上监督投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