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2/2020-0006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西官营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3-10 | 文件编号: 西政发【2020】22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森林防火基础,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我乡2020年“五清”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乡成立以政府副乡长王志强为组长、武装部长张国东为副组长,乡党委委员、其他乡党委成员、机关各办、站(所)及村(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五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五清”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农综办毛志新同志兼任。
二、任务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五清”工作要求,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改相结合、集中排查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措施到位,清理彻底,不留死角,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清理要求
根据我乡实际,森林防火“五清”工作包括,即: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路边、清防火隔离带。
(1)清坟头:清理以坟头为中心,10米为半径范围内全部可燃物,清理工作由坟主负责,乡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及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
(2)清地边:清理地边10米范围内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工作由土地承包人(或所有者)负责,乡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及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
(3)清林边:清理林边10米内的灌木、柴草、枯叶等可燃物,清理工作由林主负责,乡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及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
(4)清路边:清理乡村公路两侧可燃物,通过采取隔离措施,以路基边缘为基线向外清理5米内的灌木、柴草和枯叶等可燃物,清理工作由村负责,乡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及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
(5)清防火隔离带:清理开设的防火隔离带,要求清理防火隔离带内的灌木、柴草和枯叶等可燃物,清理工作由乡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及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
四、时间步骤
此次“五清”工作从 3月10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10日— 3月15日)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要求,加强宣传“五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群众真正理解清理可燃物的意义和不及时清理的危害,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五清”工作的积极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行动目标,明确行动进度。要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摸底,明确交接地块权属和责任,确保处处有人负责。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0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各村、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分工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五清”工作,对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做到处处有人检查、处处清理彻底,决不留死角盲区。本阶段结束时,对坟头、地边、林边、路边和隔离带的清理程度达到100%。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我乡将专门组织人员对此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两项考核结果将与乡年终考核和奖惩挂钩。
五、工作要求
此次“五清”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全乡“五清”工作的部署、组织和协调,负责对各村及相关单位的“五清”工作进行督导、抽查、验收、通报。
(二)各村要对林主、地主、坟主、路段负责人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详实的“五清”档案和数据库,进行动态追踪。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三)各村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五清”内容和步骤,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清理。乡将对重点隐患区域下发“五清”清理通知单,通知单明确被通知人、通知时间、清理可燃物位置、清理标准及清理时间,增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五清”做深做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活动期间,乡“五清”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各单位的“五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清理行动迟、进度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检查验收合格,未因“五清”工作不彻底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乡政府将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