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56/2020-00210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大阁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04-26 文件编号: 新字〔2020〕11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新丰路街道党工委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干部人事调整工作的通知一
2020-04-26 15时21分浏览次数:

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所站办:

因人事调整,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站及包居联系点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分工。

贾秀龙(党工委书记):负责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王  娜(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负责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居民组织和制度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普法、民事调解、社区矫正、社会管理创新、禁毒、扫黑除恶、旅游文化、工会、居民文体活动策划组织、社区物业管理、拆迁占(旧城区改造拆迁)、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卫生整治(负责花石路、南山湾、酒厂三处的环境整治工作)、型煤推广等工作。分管:综治办、司法所、综合文化站、物业办、环保所。联系:县人大、县政协、政法委、信访局、公检法司、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工会、工商联、拆迁办、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

 潘国军(党工委副书记):协助工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巡视巡察、文明城创建、结对帮扶、社区标准化建设管理、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群团、档案管理、保密、综合协调县直各机关单位事务。分管: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青年、妇联、档案室等工作;联系:县两办、巡察办、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文明办、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扶贫开发办、机要局、团委、妇联、档案馆及其它相关单位。

竹广春(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四风”建设、网格化管理、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制定反腐倡廉有关制度及纪律作风整治、督查等工作。做好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县纪委、县监委。

林玉臣(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街道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财务管理、应急管理、食品安全、防汛、消防、动物防疫、气象、商务、交通、电力、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原开发区债权债务和商贸城管理工作。分管:财政所、安监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联系: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

闫增禄(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工作、国防动员、退役军人管理、民政、社会救助、优抚、低保、医疗保障、住房保险、残疾人保障、双拥模范城创建、劳动保障、再就业、社保、劳动中介、劳动维权、下岗人员登记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认证)、公益岗人员管理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民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站。联系:武装部、民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保险公司。

王艳玲(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社区配建用房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土地、城市建设管理、违法违规项目拆除、城镇居民住房政策落实、卫健、教育、科技、语言文字、统计、爱卫等工作。分管:统计站、卫健站、城建站。联系:住建局、发改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和体育局、科技局、统计局。

赵  燕(正科级组织员):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宣传、社区考核、关工委、老干部、人事、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信息反馈、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及县督考任务沟通、分解、反馈等工作。分管:组织室、宣传室。联系:组织部、宣传部、督考办、人社局。

 

一般干部工作分工表

所属办公室

姓名

工作性质

纪检监察办

李娟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党政综合办

石明卉

党政办主任、青年、保密  

马悦

办公室副主任、妇联、档案室主任

张 颖

宣传干事

于春丽

组织干事、纪检监察员

郝宏伟

办公室工作人员

潘雪峰

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俊洋

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新舟

办公室工作人员

 

 

经济发展办

杜兰花

财政所长

王颖

财政所会计

郑彩侠

财政所现金

张秀敏

食品药品监管办主任、残联

白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

修明刚

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办工作人员

付卫东

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办工作人员

宋庆杰

城管办主任

张向雨

城管办工作人员

潘桂红

统计站长

张荣和

统计站工作人员

王卉娟

卫生和健康服务站站长

武秀萍

卫生和健康服务站副站长

王美娟

卫生和健康服务站工作人员

卢山

卫生和健康服务站工作人员

王立新

卫生和健康服务站工作人员、拆迁办工作人员

社会事务办

李秀萍

民政所所长

丛冉

民政所工作人员

王嘉琪

民政所工作人员

赵远

民政所工作人员

李玲杰

 劳动保障事务站长

吴艳茹

劳动保障事务站协理员

张丽娜

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

肖亚波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社会综合治理办

于海平

综合文化站长、物业办主任

轲佳

文化站、物业办工作人员

刘瑞平

综治办主任、工会副主席、拆迁办副主任、人大秘书

闵丹丹

综治办工作人员

徐国斌

环保所长、物业办副主任

张利民

物业办工作人员

李海娟

环保所工作人员

李军

环保所工作人员

胡丽丽

司法所所长、信访室负责人

王大钊

司法助理、社区矫正协管员  

白景华

社区矫正协管员  

丁兰枝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包居联系点

班子成员

     所站干部                  (加下划线为组长)

联系社区

王 娜

于海平刘新舟

花石社区

    于春丽  胡丽丽

永安社区

 

胜利社区

潘国军

宋庆杰张利民  

永安社区

李秀萍、张秀敏

天保社区

赵 燕

李玲杰、张丽娜

滨河社区

王艳玲

杜兰花、白璐

 九龙社区

林玉臣

王卉娟王立新、马悦

桃山社区

武秀萍、王颖、    

隆达社区

王艳玲

石明卉徐国斌

华泽社区

闫增禄

潘桂红修明刚

西山社区

刘瑞平张颖

双新社区

1、联系社区领导和干部对所包居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包居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居干部和社区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出现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各社区书记、主任要主动及时向联系领导沟通汇报工作。

2、包居领导和干部要做到及时对联系社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所包居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3、各包居领导和干部自行处理好业务工作与联系社区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

 

 

 

 中共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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