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1/2020-0050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五道营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5-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乡直有关部门、各村委会:
根据《丰宁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河湖“四乱”及破坏河湖生态环境污染水体清理整治行动方案》(丰政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涉河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五道营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关于全力推进河湖“四乱”及破坏河湖生态环境污染水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全县河长制大会会议精神,为全面落实我乡河长制工作,,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按照县里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河湖清理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河湖清理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多年以来,受气候干旱影响我乡河道多为常年断流,“人进河退”问题相当突出,围垦河道、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采乱挖现象相当严重,仅2019年我乡为了清理河道垃圾,花费了大量的资金,但效果不容乐观,各村需加大力度对河湖“四乱”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此,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河湖清理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河湖清理整治作为强监管的首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对河湖违法建设,非法采砂进行清理整治,切实改善河湖面貌,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乡政府成立由乡级总乡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卫生整治及河道整治的副职任副组长,班子成员、相关所站长、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河湖“四乱”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各村要强化属地责任,查找本村存在的“四乱”问题。
三、全面摸底排查。对我乡区域内所有河流(包括村内旱河)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查清河道“四乱”问题,并分类建立台账,排查工作在4月15日前完成。
四、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清理整治措施和责任。各相关所站、各村,要对排查出的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分类,并制定清理整治计划,一是“乱占”问题,包括围堤围垦河道,阻水道路,拦河坝,违法挖筑鱼塘,成片阻碍行洪林木,以及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各类经济活动或行为等;二是“乱采”问题,包括偷采河砂、非法取土,有证砂场不规范采砂、砂石料乱堆乱弃等;三是“乱堆”问题,包括河道内堆放垃圾、固体废物、尾矿渣(砂)等;四是“乱建”问题,包括违法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工业园区、养殖场及其他房屋建筑等,对于上述各类问题中对河道行洪存在严重影响的,由乡、村两级河长负责督导实施清理,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消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对于“乱建”问题,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牵头将此类问题纳入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中,按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清理整治。
五、严格整治标准,乡村两级河长加强巡河督导,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河湖清理整治到位。各相关所站、各乡、村两级河长,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省、市、县要求,做好涉事人员工作,讲清道理及“四乱”的危害性,对涉事企业或个人的涉事场地,坚决按“两断,三清”(断水、断电,设备清除、料堆清除、房屋清除)进行整治,对于不配合,阻碍清除整治工作的,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整改完成后,要严格按“河长制”工作要求定期巡河,对管水员严格督导上岗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相关所站及乡村河长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通力配合,树立整体意识,大局意识,对“四乱”违法问题提请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打击到位,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附件:五道营乡河湖“四乱”集中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
五道营乡河湖“四乱”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福军(党委书记)
李艳丰(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晓伟(政府副乡长)
金昕光(政法书记兼武装部长)
成 员:杜银峰(人大主席)
戚大鹏(党委副书记)
王宏伟(政府副乡长)
闫静(组宣部长)
温占平(人大副主席)
刘清波(纪委书记)
王永贵(公安派出所所长)
张立军(提升办主任)
王建国(供电站站长)
付 贵(环境保护站站长)
张福攀(农业办主任)
李云鹏(河长办主任)
各村书记、主任、副主任、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