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0/2020-0056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5-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排部署,确保2020年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继续以脱贫攻坚统揽工作全局,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着力补齐社会保障短板,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紧密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全县“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总体任务和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好民政领域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三、具体任务及措施
(一)脱贫攻坚方面
1.聚焦剩余贫困人口,对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是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要对辖区内所有未纳入低保、特困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民政局相关股室;二是疫情期间精简审批流程,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补贴等保障范围;三是将不符合低保条件但遭遇临时性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全面开展“普查摸排”专项行动,查漏补缺“回头看”,解决全面普查中发现“两不愁”未稳定实现问题。一是及时与扶贫部门进行数据核对,掌握“两不愁”未稳定实现人员名单;二是下发通知,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对普查中发现“两不愁”未解决人员及城乡低保、特困对象进行集中核查;三是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在核查中发现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人员及时按程序组档上报,进行审批发放资金。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与扶贫办数据核对,4月份下发通知,5月底前审批完成,后续动态管理。
3.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能力。
加强有效衔接,脱贫不脱政策。一是对于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脱贫对象,保留低保政策;二是对于收入高于低保标准,未稳定脱贫的,给与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待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保障范围。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加大核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一是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要建立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员台账;二是将人员台账报送民政局统计汇总,同时将符合条件人员按程序纳入;三是完成档案审批,资金发放;四是对台账中未纳入人员进行动态监测,随时发现符合条件人员随时纳入保障范围。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建立台账,4月底前完成档案审批,后续动态调整。
4.实施政策保障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建立完善非贫低保、特困对象防致贫监测机制。完善监测台账,建立防致贫机制。一是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的“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进行排查;二是民政局进行汇总建立监测台账;三是会同扶贫、住建、教育、医疗、水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发现存在“三保障”实现风险对象进行核实,及时将风险对象反馈相关部门落实政策;四是坚持动态监测,每季度对台账人员排查一遍,并报送排查报告。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排查完成,建立台账,4-5月份将风险对象核实反馈,后续每季度进行一次。
5.实施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一是对历年国省考核、中央巡视、国家督查、审计反馈及自查举一反三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建立清单,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紧盯2019年国家、省考核反馈问题,涉及的“点对点”问题立行立改,并深入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整改回头看工作,待国家考核问题反馈后立即着手进行整改。
6.实施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提升行动,健全精准防贫长效机制。一是下发文件建立健全非贫低保、特困对象“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动态监测防贫预警机制;二是加强与扶贫部门防贫工作对接,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防贫措施。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3月底全部建立非贫低保、特困台账,进行动态监测,长期与扶贫防贫工作进行对接。
7.实施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行动。
一是下发文件,由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指导各村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发挥规范引导作用。
责任领导:杨亚威
责任股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3月份下发通知,6月中旬完成统计汇总工作。
二是发挥结对帮扶载体,开展“田间地头走访周”“万名干部暖心走访”等活动,帮扶责任人通过走访入户,面对面宣讲政策,做思想工作,把动员做到贫困户家中。
责任领导:赵玉林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补齐短板方面
1.全面提高保障标准,提升兜底保障能力。一是下发文件将农村低保保障保准由4500元提高至4800元,补差标准提高至255元、285元、400元;特困人员由年6000元提高到6600元;二是将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低保对象补差标准提高一档发放。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及时对因病导致家庭支出过大的贫困家庭予以救助。一是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保障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额度达到350万元;二是疫情期间针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出现临时性困难的精简审核审批流程,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三是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四是对于重大生活困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五是加强与医保局、扶贫办数据共享,对未脱贫人员中医疗支出较大人员及时给与临时救助;六是与防贫保险做好工作对接,及时将符合防贫保险救助条件人员进行反馈。
责任领导:李晓芬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长期工作,2月份下拨储备金。
3.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是做好与低保、特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孤儿、残联等数据的比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监管机制,规范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两项补贴,确保及时发放、精准发放。
责任领导:李晓芬、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4.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信息台账。一是社会福利股要指导乡镇民政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通过入户、电话、微信等方式全面排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孤儿家庭的生活保障和监护状况,发现困难要及时协调解决,对监护人有其他原因无人监护的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妥善安置,避免儿童因无人照顾发生事故;二是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疾病史、身体状况等情况,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照护服务,要根据情况进展,采取入户、视频通话、电话联系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留守老年人的定期巡访工作。
责任领导: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福利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5.完成夕阳红、南关、选将营、鱼儿山4所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实施大阁、土城、凤山3所养老机构改造工程,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尽快完善工程手续;二是建立工程进度控制机制,按工期推进;三是加快办理附属工程、改造工程的招标进度;四是实时监督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责任领导: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福利股、项目办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三)乡村振兴方面
深化农村殡葬移风易俗,在凤山、黄旗、杨木栅子、外沟门、开发区建设5处农村公益性公墓,使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20%。一是加快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公墓选址工作和审批工作;二是督促乡镇及早开工建设;三是落实建设奖补资金。
责任领导:杨亚威
责任股室:社会事务股、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机关相关股室、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要高度重视,按照《推进方案》要求,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统筹做好工作调度、夯实基础、问题整改、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策落实
聚焦“精准”的要求,分析研判现行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注重精准对接相关政策,通过定期集中培训、政策解读、学习交流等方式,做好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和解读。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自媒体,广泛宣传兜底保障政策,推动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
(三)强化工作落实
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月对标、季对表、年对账”制度,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接入村、直接入户“两不两直”的方式,统筹安排开展督察督办,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8号附表:民政局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如期实现小康工作任务清单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