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3/2020-0067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小坝子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5-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安发﹝2019﹞3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丰应急﹝2020﹞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治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通过此次集中专项整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遏制和杜绝我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应急管理局成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超 乡长
副 组 长:刘万煜 副乡长
成 员:宋宝山 安监站负责人
张文国 消防队队长
三、整治范围
对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其重点整治“双控”机制规范化相关制度规程不精准,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风险辨识、标识(告知)不准确;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演练无针对性,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失常状态;未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要求实施等问题。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提升风险管控等级。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基本信息。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进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结合我乡特点,针对1家加油站实施重点整治,重点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关闭事故隐患多、安全无保障、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经营单位;查处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打击各种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通过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治秩序,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烟花爆竹行业整治重点。进一步在减量减点上下功夫,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对零售点实施“两关闭”“三严禁”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实施步骤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自即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6日前)
各村要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容纳入本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总方案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及措施,统一组织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持续深化集中整治)
1.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相关企业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同时,强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
3.各村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跟踪包联、限期销号。企业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组织开展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按照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谋划、组织、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建立台账清单。各村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建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即:建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企事业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治理清单和内部追责问责清单。
(四)严格自查自纠。各村要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彻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坚持集中排查整治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2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精准性。
(五)严格执法监察。始终坚持“随机、暗访、重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杀伤力和精准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继续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通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六)严肃责任追究。乡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重要内容,对集中整治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政机关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按程序予以免职。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迟报、漏报甚至虚报事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对相应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加强警示教育。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召开全行业领域企业参加的安全警示教育现场会,由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作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事故原因,查找监管漏洞,提出改进措施,村委负责同志对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出严格要求。
(八)做好统计报送。各村要于2020年1月6日前报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方案,2020年3月1日和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面总结。其间,每月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统计报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案件查办清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追责问责清单》。同时,要定期向安监站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经验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
联 系 人:宋宝山 张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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