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52/2020-02839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北头营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5-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根据《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实现因病致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加快解决我乡因病致贫人口脱贫问题,实施好健康脱贫工程,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防治结合、关口前移,着力补齐短板,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县有关扶贫工作要求,围绕县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到位建立,确保患有大病的贫困群众应治尽治,确保患有慢病的贫困群众规范管理,确保行政村卫生室全部达标。健全我乡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我乡因病致贫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上述目标,卫健系统上下聚焦“一户一策”,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扶贫措施。对患有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应治尽治,同时防止过度医疗,避免资源浪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慢病规范管理。继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培养,配齐7个村卫生室专职村医。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乡卫生院能力建设
1.大病专项救治。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20种。继续落实好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等惠民政策,压实乡卫生院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精准到人、到病、到医院、到个案的大病专项救治。落实大病患者的逐级转诊制度,为贫困大病患者提供全方位管理与服务。
2.继续实施慢病规范管理。以乡卫生院为单位,统筹区域内家庭医生团队资源,加大家庭医生签约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家庭签约医生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贫困患者的规范管理与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每年提供至少四次的履约服务;对四类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履约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基层首诊制作用,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3.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常住人口超过800人的行政村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要求,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一名合格的村医、配备基本的诊疗设备及药品。村卫生室网底确保实现机构、人员“零空白”,切实把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发挥到位。
4.健康宣传与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对本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患病情况调查,分析致病因素以及健康素养水平等健康影响因素,找准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健康教育需求,制定合理、可及、有效的健康教育促进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基线调查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通过健康讲堂、健康知识进单位、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大力实施健康促进建设。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面向全民普及健康基本知识,为贫困群众提供有针对性、多元化的健康知识宣传服务,普及疾病预防、妇幼健康、“三减三健”、膳食营养、科学健身等健康知识,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减少疾病发生。
5.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培训。充分组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乡村干部等,到贫困户家中面对面讲解健康扶贫政策,利用农村“大喇叭”、墙体标语、展牌展板等广泛宣传解读健康扶贫政策,让群众明白权益,通过群众监督工作落实。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把扶贫脱贫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乡村组三级主体责任。包联村领导带头下沉乡村一线,常态指导督战,强力政策、工作、责任在基层实现“三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作实施。
(二)加强督导考核。按照《2020年脱贫攻坚月对标季对表年对账清单》,逐个村、逐项工作盯进度、盯落实、盯质量,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逐月落地落实。将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目标,定期组织相关会议,定期督导各村政策落实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巩固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作风治理。持续开展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虚假数字脱贫、消极厌战懈怠等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防止出现贫困人口“看病不花钱”现象。
六、重点任务安排
(一)筛查工作(4月9日至4月12日)。以北头营乡为主体,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由社保站具体抓,统筹组织乡卫生院、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社保协理员、村医成立慢性病初筛工作队,对辖区所有贫困人口(含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疑似患慢性病人员再次进行全覆盖梳理,对所有疑似患病未进行鉴定人员,扎实做好筛查工作,并协助疑似患有门诊慢性病人员做好申报工作,分别建立明显不符合慢性病鉴定标准人员、疑似符合慢性病鉴定人员、需要上门鉴定人员、外出打工人员四类台账,台账要确保对辖区所有疑似患病未鉴定人员的全覆盖。四类台账由社保站分别报送乡卫生院和县医疗保障局。
1.针对明显不符合慢性病鉴定标准人员,由社保站负责组织卫生院、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社保协理员、村医进一步筛查,并向此类人员或其家属出具《不予认定告知单》(2019年已经出具《不予认定告知单》不再重复出具),分别由患者本人、村及社保站同时存档备查,排查汇总表报医保局留存。
2.经筛查疑似符合慢性病人员,一是有住院病历等资料的由村医和社保协理员协助组卷报乡乡卫生院进行初审。二是对于无法提供认定门诊慢性病所需资料的,由村医和社保协理员入户核实后发放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提示单,建立台账,同时由乡乡社保站和村留好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3.针对个别行动不便疑似符合门诊慢性病患者,由社保站及时将名单及所患疾病情况上报至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开通绿色通道,联合卫健局组织专家上门鉴定。
4.针对外出打工长期不在家人员,及时与其沟通,疑似符合慢病认定条件者由社保协理员和村医协助组卷后报乡乡卫生院初审,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台账后由村和社保站留好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二)初审工作(4月13日至4月23日)。对于疑似符合门诊慢性病的人员,由乡乡卫生院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后合格的卷宗材料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库专家进行鉴定。经卫生院初审不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由卫生院出具《不予认定告知单》,分别交患者本人或其家属,村及社保站存档备查,同时建立台账反馈给村和社保站。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在本院住院符合门诊慢性病患者进行告知,并为其提供检查报告及住院病历,协助其组卷及申报工作。
(三)评审认定工作(4月28日至4月29日)。医疗保障局负责门诊慢性病评审认定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对门诊慢性病政策进行宣传,组织专家及时评审,评审认定合格后在医保管理系统做门诊慢性病审批备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门诊慢性病相关信息填写,并将已评审认定人员和不予认定人员名单发到各社保站和基层医疗机构。对评审合格的,由社保站通知贫困户领取慢性病证,如不能领取由村社保协理员代领后发放到贫困人口手中,乡村两级转发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层层签字确认,确保慢性病证能够及时发放到贫困人口手中。
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社保协理员、村医积极配合乡级医疗机构做好门诊慢性病筛查、初审及申报工作。
七、成立组织
乡健康扶贫工作由乡扶贫站、社保站、计生站、乡卫生院及各村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健康扶贫工作人员纳入当前重要工作,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取得实效。
八、职责分工
党委政府: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真正负起责任,定期调度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难题,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情况底数清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慢性病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乡卫生院:一是配合社保站做好辖区内居住未住院符合门诊慢性病患者筛查工作,进行初审并协助其组卷、申报工作。二是负责对本院住院符合门诊慢性病患者进行告知,为其提供检查报告单或者病历,协助其组卷及申报工作。同时在贫困人口家里张贴慢性病认定公示牌,明确所认定的慢性病种,告知可以享受的待遇等,并建立初审合格台账及经过医保局评审认定后反馈的符合慢性病认定条件人员台账。
村卫生所:配合社保站对辖区内居民门诊慢性病进行筛查工作,并给出合理性建议,对疑似患者及时向乡乡社保站和卫生院进行报告。
社保站和村社保协理员:一是对已认定慢性病的患者及时发放慢性病证。二是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逐户逐人发放不予认定告知书,并进行登记及保留影像资料,使群众知道自己办理慢性病的情况和不具备办理慢性病条件的原因。三是建立慢病管理台账。医保局将审批认定的和未认定的慢性病名单每月发放到各社保站,由社保站建立慢性病管理台账。四是对于反映自己有慢性病的居民,不能提供病历和检查报告单,社保员要入户动员其本人到医疗机构做相应专项检查,如其本人或家属不愿意去做检查,要留下佐证材料。
驻村工作队:配合社保站完成未认定需申报人员的信息统计,在工作中发现应认定未认定人员,主动上报辖区社保站。
帮扶责任人:对帮扶对象逐户逐人筛查,对医疗保障政策进行宣传,动员疑似有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将发现情况上报驻村工作队和社保站,并进行持久关注,盯办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