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5/2020-01944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天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8-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天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监管制度
2020-08-20 21时57分浏览次数:

为规范天桥镇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执法事项的类型

执法事项分为委托执法和授权移交执法两类,实行分类管理。

二、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原则

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应遵循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客观公正和有错必究的原则,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三、行政执法事项的运行管理

(一)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层级管理。按照执法事项的重要程度,各综合行政执法队分三类进行办理。一是一般性事务即刻办理。二是涉及面较广或牵扯群众利益事项需主管领导确认。三是重大事项报乡镇党委、政府,经乡镇党委班子会审议决定。

(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人员由镇长、分管镇长、法制审核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组成,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推进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全面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镇长是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行政执法负全面责任;分管镇长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二责任人,就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向镇长负主管责任,负责协助镇长组织、指导、协调执法队的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为直接执法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分管局领导负责。各岗位的执法人员是具体执法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队长负责;直接承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该行政行为的具体责任人;共同承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该行政行为的共同责任人。

四、行政执法事项监督管理

(一)镇司法所负责镇行政执法事项实施的监督,对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进行暗访巡察,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二)在监督管理中发现并查实在实施行政执法事项中存在违法违章或不适当情形的,应责令其及时纠正并上报纠正情况。

(三)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的方式方法,方便群众和企业监督。对投诉举报应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四)建立定期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为加强我镇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和日常执法业务知识培训。1)根据上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各执法部门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2)参加上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3)执法人员每月政治学习不得少于一次,主要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各项方针政策,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4)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培训学习,主要是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河北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五、行政执法事项的过错责任

(一)各所站及其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在实施行政执法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导致错误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

(二)过错责任应当根据过错的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并按过错行为的性质、程度予以认定并追究。

(三)违法进行行政执法事项的,由其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直接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天桥镇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