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1/2021-0263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11-0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
2021-10-20 10时08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户外广告

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

 

自本办法实施以来,我局作为我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以广告问题综合治理及规范管理提升为契机,对县城区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严格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辖区户外广告多、大、破、乱等突出问题。将我县户外广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县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孙志刚为组长,副局长刘校利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广告监管股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针对当前辖区户外广告多、乱、杂的现状,经充分调查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要求,对辖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了分类,确定整治拆除对象。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方案细致周密,宣传发动到位,组织保障有力,激励措施得到落实,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外,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多次召开广告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力,执法到位,保证各项广告整治目标顺利完成。

二、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查询档案、现场拍照取证、发布公告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逐个进行摸底排查,建立起详细的户外广告台账,进一步摸清全县户外广告情况。同时,派专人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实际核对,摸清每处户外广告位置,内容,相关的负责人,联系电话。进行初步调查,宣传各项政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为依法拆除,文明拆除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照台账,逐户查处,对辖区内违法广告、破损广告、LED灯箱、软体条幅、橱窗广告等各类违章户外广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

三是加强督促,全面清理。首先,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不彻底的单位和商户责令其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其次,对于限期责令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如逾期未自行拆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2019年至今我局累计清理立面广告116处,楼字标识103处,电子广告291处,门头牌匾19处,灯箱广告82处,条幅宣传53处,张贴广告8350余处。

四、严格把控规划管理审批关,强化监管,杜绝反弹。以宣传教育为主,以严格执法为辅,增强店主的规范意识。为充分体现城管部门“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是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以及残缺不全、污损不堪、字迹模糊等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统一标准,限其自行整改。

五、总结经验,长效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总结经验,对比差距,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巩固成果。继续深入抓好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治后反弹现象,同时对新增的违法广告予以坚决取缔。力争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脏、乱、差”的面貌,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六、其他工作情况

   集中整治城市,企业单位及个体商户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噪音扰民污染,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的音响设备、街头烧烤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

   广告监管股为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坚决取缔不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噪音扰民的违法业户。经过全面清查,共查处庆丰街,宁丰路,商户音响扰民30余家,及流动广告音响52处,裕丰路早市流动商贩扰民噪音全部清理完成。

    下一步打算,继续加强对噪音达标的管理继续扩大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正纲建制,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并使之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