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0/2021-0393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1-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惠民殡葬有关政策的公示
2021-11-19 16时11分浏览次数: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城乡低收入群众身故后提供遗体接运,有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程。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对象:

(一)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三)重点优抚对象;

(四)城市“三无”对象:

(五)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

二、惠民殡葬政策免费项目:

(一)接运遗体费用;

(二)普通火化炉火化费;

(三)殡仪馆确定的骨灰盒成本费;

(四)三天以内(含三天)的遗体冷藏费;

(五)三年骨灰寄藏费。

三、申请惠民殡葬免费项目所需材料及程序:

符合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或其他办理丧事的人员应当持亡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惠民殡葬免费政策的证件(如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其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信,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丰宁满族自治县惠民殡葬项目免费申请表》,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到县殡葬管理所办理亡者火化事宜。

四、县殡葬管理所联系电话:0314-8036947

五、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14-806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