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瑞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行门前五包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起,我县责令城管部门与城区沿街所有商铺均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从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经营秩序、基础设施、绿化美化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约定和规范。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由城管各执法中队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发现沿街商铺违反门前五包责任书的行为立即要求其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商铺依法进行处罚。今年以来,截至目前,累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9份,处罚9件9人。
2021年11月3日
领导签字:张亚东
联系人及电话:齐家宝 8012253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提案科 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