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9/2021-0549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丰宁县森林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12-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两间房派出所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2021-11-05 10时18分浏览次数:

       115日,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两间房派出所接天桥镇天桥村村民报警称:发现一只猫头鹰,请求派警前往进行救助。接警后,两间房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经调查,该猫头鹰是村民高兴双于112日在自家鱼池旁发现,猫头鹰当时无法起飞,高兴双怀疑猫头鹰翅膀受伤,于是将它带回自家进行救助。经对猫头鹰进行身体检查,确定它已彻底恢复健康后,民警与高兴双一起将猫头鹰带到山林成功放飞,帮助它重新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

丰宁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若发现有受伤的野生动物,或发现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报警,保护野生动物,从我们每个人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