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届第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丰提字(2021)第38号A类
2021-11-06 11时19分浏览次数:

于新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村道路安装减速带、标识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在村口可以设置减速提示限制,但不可在乡村道路口乱设置障碍物及减速带。若因设置障碍物及减速带引起交通事故,将承担主要事故责任。因此不建议在农村道路设置减速带,虽然道路上设置减速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但与此同时有可能成为道路上的人为路障和事故隐患,尤其对摩托车与非机动车等车辆通行造成一定影响,且增加道路安全隐患。

2021年11月6日

 

领导签字:张亚东

联系人及电话:齐家宝   8012253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提案科 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