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
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事项类型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非辐射)审批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许可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告表(非辐射)审批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许可 |
3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许可 |
4 | 对排放水污物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排放水污物的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 | 对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 | 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 | 对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 | 对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 |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 | 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 | 对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 |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 | 对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 | 对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 | 对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6 | 对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7 |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8 |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9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0 | 对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1 | 对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2 | 对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3 |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4 | 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5 | 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6 |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7 | 对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8 | 对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29 | 对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0 |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1 | 对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2 |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3 | 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4 | 对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5 | 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6 | 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7 | 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8 |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39 | 对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0 | 对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1 | 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2 | 对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3 | 对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4 | 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5 | 对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6 | 对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7 | 对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8 | 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49 | 对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0 | 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1 | 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2 | 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3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4 | 对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5 | 对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6 | 对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7 | 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8 | 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59 | 对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0 | 对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1 | 对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2 | 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3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4 |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5 | 对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6 | 对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7 | 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8 | 对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69 | 对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0 | 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1 | 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2 |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3 | 对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4 |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5 | 对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6 | 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7 |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8 | 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79 | 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0 |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1 | 对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2 | 对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3 | 对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4 | 对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5 | 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6 | 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7 | 对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8 | 对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89 | 对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0 |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1 | 对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2 | 对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3 | 对企业事业单位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4 | 对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5 | 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6 | 对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7 | 对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8 | 对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99 | 对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0 |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1 | 对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2 | 对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3 | 对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4 | 对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5 | 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6 | 对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7 | 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8 | 对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09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0 | 对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1 |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2 |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3 | 对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4 | 对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5 | 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6 | 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7 |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8 | 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19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0 | 对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1 | 对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2 | 对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的;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3 |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4 | 对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5 | 对违法造成辐射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6 |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7 | 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8 | 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29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或者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0 | 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未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1 |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2 | 对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3 |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或者增加危险废物类别,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或者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未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未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4 |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未妥善处理未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或者未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5 | 对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6 | 对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未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或者未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未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的,逾期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7 | 对任何个人或者未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未获得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8 | 对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未按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39 | 对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随意倾倒、堆放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造成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0 | 燃煤锅炉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防治污染装置操作管理的培训而未培训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1 | 燃煤锅炉未配备有效防治污染的装置,未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或者畜禽养殖、屠宰、制革、橡胶、骨胶炼制、生物发酵和化工生产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未采取措施,排放的恶臭气体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尚未构成污染事故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2 | 拥有大气污染物固定排放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3 | 持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未按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4 | 在具备稳定热源的集中供热区域和联片采暖区域内,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5 | 在城市建成区域内饮食服务业使用炉灶原煤散烧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6 | 在人口集中地区从事经营性的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和机动车磨擦片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7 | 土法炼制砷、汞、焦炭、硫磺、石油、铅、锌、铜和铝等产品,或者利用土蛋窑生产水泥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8 | 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49 | 违法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0 | 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1 | 擅自新建禁止建设的项目的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2 | 未按规定编报环境影响报告和办理“三同时”预审单擅自施工的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3 | 擅自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而施工的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4 | 逾期未提交防治污染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该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5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破坏后果的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6 | 燃煤锅炉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防治污染装置操作管理的培训而未培训的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处罚 |
157 |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强制 |
158 |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强制 |
159 | 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强制 |
160 |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强制 |
161 | 责令污染单位排除妨碍、恢复环境原状(责令限期拆除、排除危害)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强制 |
162 |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控制措施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强制 |
163 | 对不处置危险废物的代处置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强制 |
164 |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奖励 |
166 | 现场检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67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68 | 辐射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69 | 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0 | 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1 |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2 | 危险废物规范化日常管理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3 | 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4 | 总量减排核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5 | 监督管理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工作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7 |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置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8 |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的检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79 | 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0 |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1 |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2 | 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4 | 限期治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5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6 |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行政监督 |
187 |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88 | 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89 | 重点污染源监控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监督检查信息 |
191 | 红名单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监督评价信息 |
192 | 黑名单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193 | 严重失信名单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194 | 投诉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195 | 异议申请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196 | 修复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197 | 其他信息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