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55/2021-0454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抽水蓄能电站筹建处 |
成文日期: 2021-12-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县纪委:
按照丰纪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部署,我处于9月18日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委员会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于9月18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宣读了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人员要引以为鉴。辛处长强调:在中秋佳节之际,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纠正庸俗习惯;坚决做到“九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尤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正风肃纪,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带头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是结合“四风”整治活动的开展,我处主要领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对于顶风违纪行为的人员要通报曝光并纳入个人考核成绩,严重的呈交上级处理,绝不姑息。
会上,副处长苏扬同志也做了深刻表率作用,她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