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9/2021-04914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丰宁县南关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1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将军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将军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17 11时15分浏览次数:

中共将军营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将军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党支部

将军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中共将军营镇委员会

                              2021年4月25

 

将军营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党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要求以及县委《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利完成我“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奋力开启新时代美丽将军营新征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党委换届工作从20213月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30日前)

1.全面安排部署。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4月2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对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换届程序方面的培训,通过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

2.成立工作机构。镇党委成立专门的换届工作机构,确定专门人员,全面做好摸底调查、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等各项筹备工作。

3.县委研究审批。镇党委第一次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4.部署代表选举工作。镇党委做好代表名额分配,安排部署代表选举和乡镇党代会召开的有关事宜。

5.起草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乡镇党委、纪委以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工作报告要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完善,并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二)确定“两委”人选阶段(5月31日前)

1.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构成。要严格掌握党委班子领导职数,镇党委委员一般为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政府正职)。党委委员一般包括书记、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组宣部长、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和交叉任职的党员副乡镇长等。镇党委委员均按科级领导职务配备。乡镇纪委委员一般为5名,设书记1名。

2.严格执行任职和提名年龄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年龄界限为男60岁、女55岁,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继续提名、同级转任的,正科级干部,男一般不超过52岁,女一般不超过50岁,副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8岁;新提拔任职的,正科级年龄一般不超过47岁,副科级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镇纪委领导班子的提名年龄按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换届提名年龄界限掌握。

换届时干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酝酿提出新一届“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换届考察结束后,根据县委研究确定的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由镇党委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县委研究批复镇党委第二次向县委呈报《关于将军营镇党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

(三)党代表推选阶段(6月15日前)

1.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党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的规模。级代表名额拟定为65名,与上次相同;代表应包括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人物代表等各方面的代表,各项结构比例要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40%;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不低于上次党代会;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占50%以上;女代表一般不少于本地女党员占党员总数比例;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要不少于本地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代表标准和资格条件。代表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一般应当具备以下6个方面的条件: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②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④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⑥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①政治上有问题,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妄议中央的;②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③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者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④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⑤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者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⑥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⑦有拉票贿选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⑧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者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⑨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⑩法纪意识淡薄、参与或者鼓动群众参加非访、越级访、对抗党组织和政府的;信仰宗教或者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宗教活动的;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他不宜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的情形。

3.推选产生乡镇党代表。镇党代会代表与镇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1)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选举单位按照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镇党委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选举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镇党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中,要认真核实人选身份,以其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在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人选的不同身份,分别书面听取同级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和机构意见。考察结束后要形成简要的考察汇报材料。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根据考察和听取意见情况,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在选举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一般以党内文件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进行审查。镇党委会研究后,及时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5)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差额选举,选举时实到会党员占应到会党员五分之四以上。镇党委要对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经党委会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通过后的代表,方可获得正式资格。

4.推选县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

1)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镇党委按照县委分配的代表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者多数党员的意见,一般可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在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人选的不同身份,分别书面听取同级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和机构意见。选举单位根据考察和听取意见情况,召开党委会议,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在选举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5月23日前报县委审查。

(四)乡镇党代表大会选举阶段(6月16日)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会务工作,精心组织召开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重点组织好大会选举工作。

1.发挥党组织作用。党委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持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章依规办事贯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举办法,严格工作程序,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选举规范有序进行。

2.保证会议时间。镇党代表大会时间至少要保证一天,给各位代表留足时间讨论报告。

3.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个人特点、工作实绩、考核奖励等(字数不超过500字),由本人亲自撰写,镇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在大会正式选举前,候选人与全体代表见面,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党委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在大会上进行简要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4.选举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不通过预选,一次性差额选举产生。选举时,要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提名理由和组织考察情况,让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人事安排方案。

5.选举书记、副书记。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后,分别召开纪委、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镇党委及时向县委报告选举结果。

6.选举出席县第八次党代会代表。按照县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同步选举出席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换届是全乡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纪律审查督导办公室对党委换届工作进行督导,在换届工作中,党委副书记、组宣部长要当好参谋助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工作统筹

要把换届工作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党支部、所站要统筹推进换届和改革发展稳定,做到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换届平稳开展,日常工作有序推进、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肃换届纪律

党委换届,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换届纪律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全面落实严禁”纪律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了解“严禁”纪律内容。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严格依法办事、对不够明确的具体事情,要及时请示党委;对出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纠正和解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正确对待领导班子配备,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附件:1.将军营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中共将军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中共将军营镇委员会

                         2021425

 

 

 

 

 

 

 

 

 

 

 

 

 

将军营镇党委换届领导小组

 长: 白佳瑞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岳小丽    党委副书记

         罗东婧    纪委书记

           丽    组宣部长

 员: 王月东    人大主席

         赵春波    政法书记

           楠    镇长

           祺    武装部长

         宁庆虎    人大副主席

         刘治国    副镇长

         潘宏伟    副镇长兼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苗  丽

 员:  倩   左海艳     祎   赵宏伟 

            全立新   潘宏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小组:

1、秘书组:

 长:苗  丽

 员:  倩    左海艳   赵宏伟

主要职责:负责换届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搞好前期调查摸底,起草和上报换届相关材料,并做好舆论宣传、舆情监控和综合服务工作。

2、组织组

 长:岳小丽

 员:  倩   全立新    潘宏伟

主要职责:负责党代表提名推荐、选举及党代表程序的审核把关工作,提前做好乡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3、会务组

 长:岳小丽

 员:赵春波    罗东婧       丽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换届的督导、纪律督导检查、信访接待和案件处理工作。做好上级督导组的接待工作。

4、生活保障组:

 长:苗  丽

 员:徐启航       鑫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换届的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