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8/2021-0522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外沟门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12-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实现外沟门乡“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切实做好滦河两岸垃圾清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外沟门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切实加强河道环境整治,扭转滦河河道脏乱差的现状,确保河道畅通和行洪安全,经外沟门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建立长效监督、定期清理等机制,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弃土弃渣,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污水,为子孙后代守住绿水青山,为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全乡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会议,组建乡级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具体人。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巡查发现,部分村主村及自然村河道两旁存在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需要进行清理。二是部分村河道两旁有牲畜饮水,存在牲畜粪便,需要进行清理。
(三)清理阶段,主要做好以下3方面清理工作:
1、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等。
2、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牲畜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3、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三、长效防治措施及定期清理制度
(一)滦河沿线的各村集中成立垃圾集中点,用专用车辆集中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处理厂集中掩埋处理,各村安排河湖管理员定期巡查河道。
(二)严禁生活垃圾丢弃在河道及河道两岸,禁止在河道附近掩埋生活垃圾。
(三)严禁在滦河两岸放牧,禁止牲畜在滦河饮水,防止牲畜饮水及牲畜粪便污染水源。
(四)严禁向河道两侧丢弃建筑垃圾。
(五)各村要加强对河湖管理员的督导检查力度,乡河长办定期组织督导巡查,一经发现“四乱”问题,立即组织进行清理,确保河道卫生干净整洁。
四、相关要求
(一)分级落实、明确责任。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大量任务在村级。因此各村要将辖区内的河道垃圾清理任务分解到组,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管的机制。不留死角,积极完成清理工作。
(二)严肃纪律、确保成效。乡政府将本次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纳入村级考评。对工作不力,治理效果不达标的村委会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清理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各村要张贴、设置宣传标语,全方位的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