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1-0422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2-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说明
2021-02-19 17时22分浏览次数: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说明

一、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种子单位或个人

二、设定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7条、第11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913室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申请种子生产地点检疫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向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种子亲本来源调运检疫证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913室,植保植检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所要生产种子亲本来源调运检疫证书。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913室。

(二)网上申报:植物检疫平台社会端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查→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植保植检站

电话咨询:0314-8080342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012270

网上监督投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