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1-0420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1-02-0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调解仲裁申请
一、适用范围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农户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10、211室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纠纷由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实施、理由;
4、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申请事项的相关证据。
八、办理方式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办理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审查→受理→书面告知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