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57/2021-0097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大阁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5-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 于 印 发 大 阁 镇 机 关 管 理 制 度 的 通 知
各所站∶
为加强我镇机关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镇机关 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机关管 理制度,请全体干部遵照执行。
中共大阁镇委员会
大阁镇人民政府
二0二一年三月二日
大 阁 镇 机 关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镇机关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镇机关各 项工作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大阁镇机关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镇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 班,实行去向告知制,不得迟到或早退。严禁上班时间做与 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公出和下乡等工作,应在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注明事 由。所站办考勤由分管领导负总责,统筹安排公出、下乡事 宜。公出、下乡由分管领导按照所站办至少一人在岗为群众 办事的原则,安排公出、下乡任务。按照重要事项优先办理 的原则,如果包村干部下乡和本职工作发生冲突,由包村领 导和分管领导协商,安排相关干部完成具体工作。
3 、事假、病假需落实好请假、销假制度。干部因事请 假,应有具体事由和事假的期限。一般干部因事请假1天 由 分管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请 假2天 由 分 管 办 公 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3天 以 上 由 书 记 审 批 。 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 20天,一次事假不得超过15 天 , 事 假天数冲抵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 按照党委、政府系列分别经党委书记、镇长审批,并报办公 室 备 案;领导干部外出期间,需保持24 小 时 手 机 畅 通 。
病假。干部因病请假 10天以上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 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诊断证明可后
一般干部因病请假1天由所站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请 假 2天由所站长、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3天 以 上 由 书记审批,超过规定天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事后要及时 补办假条,假条一律交镇办公室登记备案,未及时办理或未 交办公室备案按旷工处理,假期期满后要到镇办公室销假。
年休假。鼓励干部休年休假,严格按照《河北省职工带薪年 休假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4 、请假不按时返岗,又无续假手续者,视为旷工,请 假者离岗前必须安排好本职工作。
5、产假、婚假审批及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值班制度
1 、镇内实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由主要领导总带班, 其他班子成员带班,一般干部轮流值班,值班时间按照月初 办公室安排为准。
2 、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时间,按时上岗,记好值班日 志。认真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事情,并做好机关的 安全保卫工作。
3 、值班期间的事务要及时处理,不拖拉、不推诿,未 处理完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到重大情况立 即向领导报告,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带班领 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
4 、值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 的,必须找人替班,并报请带班领导批准。未履行请假程序
的,一律视为旷工。
5 、为便于工作联系,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镇机关全体
干部严禁手机关机,必须 24小 时 开 机 。
6 、党政综合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干部考勤情况,并适
时进行公布。
7 、村干部考勤值班遵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实行 农村脱产干部坐班办公制度的通知》(丰组通 201863号)执
行 。
三、节能管理制度
引导教育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 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每一张纸、每一支笔, 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引导全镇形成健 康、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营造"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的良好风尚,真正把"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 理 念 变 为 实 际 行 动 。
1 、在节约用电方面,使用办公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时 间,干部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自觉关闭电器电源,坚决杜 绝办公室无人时电器照常运转的能耗空放现象,做到人走关 灯、关机。在空调使用上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 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
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 、在节约用水方面,用完水后应立即关闭水阀,杜绝 长流水,自觉维护机关内供水设施,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
惯 。
3 、在办公用品使用方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大力提倡 两面用纸,合理用纸,能用便签不用大纸。办公用品的申领 坚 持"必须非多余"的原则,保障正常合理的办公需求。
4 、在车辆使用方面,优先使用公务用车,对各包村小 组及所站用车情况实行不定期公示制度。包村领导对所包村 的下乡用车要做好协调,能用公务用车的尽量用公车,对于 同一路线的村能合用一辆车尽量合用一辆。
四、责任追究制度
1 、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分管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 配工作人员下乡、公出事宜。
2 、对于违反上述制度人员,第一次由分管办公室主任 提醒谈话,第二次违反的由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如再违反的 由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