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5/2021-0450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丰宁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12-1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21年县城义务教育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公告
2021-05-21 17时10分浏览次数:

一、县城一年级招生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需要到丰宁一小、丰宁二小、丰宁三小、丰宁四小、丰宁实验小学、丰宁六小就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按下面要求分批次进行报名。

第一批次:县城城区户籍适龄生以及随军子女适龄生;

第二批次:非县城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城区购房已入住的适龄生;

第三批次:非县城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务工,符合随迁子女安置条件的适龄生。

(一)报名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6月 1 日—6月 2 日

第二批次:6月 3 日—6月 4 日

第三批次:7月 7 日—7月 9 日

(三)报名需带证件:

第一批次

1.居住自家房屋的:与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儿童预防接种证;④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与购房发票⑤水电、电视或物业缴费发票;⑥随军子女需提供部队身份证明,如军官证、士官证等。

2.租赁房屋的除上述①②③外还需携带租房协议、房东的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购房发票与水电、电视或物业缴费发票。

第二批次

与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预防接种证;④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与购房发票;⑤水电、电视或物业缴费发票。

第三批次

与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预防接种证;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务用工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⑤房屋租赁合同⑥房主的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与购房发票。

县外随迁子女还需提供⑧居住证;⑨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的学籍转迁证明或批准外出就读证明。

(四)志愿填报

近两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丰宁二小、丰宁四小、实验小学和丰宁六小学位紧张,请家长根据自身居住片区和学校容纳学位情况,客观合理选择学校,理性填报志愿。第一批次填报三个志愿,第二批次填报六个志愿,第三批次依据前两批次分配后的空余学位情况填报志愿。

(五)分配原则(分批招生入学)

1.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2.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在招生计划内若有空余学位,优先满足第二批次入学需求。若第二批次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和距学校距离作为招生依据,额满为止,其他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配。

3.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在招生计划内若仍有空余学位,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招收第三批次学生。若第三批次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以距学校远近作为招生依据,额满为止,其他调配至有空位学校或大阁中心校城关学校就读。

4.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满足符合条件适龄生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安排学位。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适龄生的就读需求,则先保证录取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依此类推。对拒不同意调节安排的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的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六)结果公示

教体局将各批次招生结果在各小学门口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如下: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 6月30日—7月 6 日

第三批次:           7月25日—7月31日

(七)特别提示

1.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入学报名工作,自觉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生,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到教体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已经注册小学学籍学生不允许报名。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择校。凡不属于在县城购房、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寄住在“小餐桌”或寄住在亲戚朋友家庭的学生,均为择校生。入学后,随时发现随时退回原籍。如果不符合入学条件,请各位家长不要报名。

3.报名时请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相关证件将由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协同审查。如伪造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过期不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上交证明材料影响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自负。

5.严格按照批次安排时间进行招生报名。因疫情影响,为避免大规模聚集,每天只接受报名400人,分4个窗口,采用发号排队形式进行,请广大家长自觉佩戴口罩,严格遵守报名秩序。

6.安排同批次学生入校,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请家长不必提早排队报名,避免拥挤。

7.丰宁七小单独招生,具体招生详情请到第七小学进行咨询。

二、   县城七年级招生

1.县城七年级招生采用对口直升的方式分配入校,原则上一小二小三小升入丰宁二中,四小实小六小升入丰宁三中。丰宁二中丰宁三中招生人数出现较大偏差时,教体局统一研究调配。

2.为满足部分学生初中寄宿入学的需求,丰宁四中可以在县城一至六小进行七年级招生,有寄宿需求的学生请于7月1日至10日在所就读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上报教体局统一审核安排。

3.户籍在县城城区、开发区、汤河、杨木栅子的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就读七年级的,于7月10日至7月20日携带相应材料到教体局402室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