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5/2021-0547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丰宁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6-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021-06-23 16时42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度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 年624日至 2021年 6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共51所

三、检查事项及比例

(一)检查事项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二)检查比例

按照 5%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步骤

(一)教体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市场主体的经营类别分组,在机关内匹配执法人员。

(二)按照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计划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抽取的检查对象和随机匹配的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协同监管平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县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成职教股组织协调好检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检查材料印制,督导各检查组抽查进度,检查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工作。办公室负责网络正常运行,相关股室要主动配合,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解答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

(三) 加强工作反馈。各检查组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