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5/2021-0175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胡麻营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8-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胡麻营镇塔前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述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19】170 号),2020 年度,我乡共收到省拨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15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绩效指标包括:资金投入使用为“资金使用方向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内容与项目实施方案相符”;资金项目管理为“有资金、 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完成综改项目建设,完成项目资金支出,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积极发挥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带动作用,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宣传,项目建设资料齐全、规范,易于查验”;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村数≥1 个”,质量指标为“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水平有所提升,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效果指标中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社会效益指标为“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所增强”,生态效益指标为“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0%,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90%”。
2020 年我乡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共安排资金 150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补助 15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县级资金 100万元。考虑项目建设主体因素,将各项补助资金共 150 万元分配到胡麻营镇塔前村暖棚建设项目, 用于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同时根据分配到的资金比例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数量。该项目利用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在项目村原有闲置土地新建标准化暖棚4000 平方米,吸纳 30 户农户入舍种植,通过资产收益模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实现了各项年初既定的效益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19】20 号) 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2 号)的文件要求,围绕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客观、 公正评价。
乡财政所、项目实施单位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报告上报县级财政部门。2 月 5 日至2 月22 日,完成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评分表》、自评报告的填报、撰写工作。
三、绩效评价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各项资金均按时足额到位,其中中央、省级、市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万元和县级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 1 个村 1 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项目实施方案相符,充分体现了资金统筹整合与农村改革发展的有机统一。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胡麻营镇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共拨付资金150万元,总体执行率约100%。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拨付30万元、省级资金15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执行率均为100%。从胡麻营镇反馈情况看,执行率高的原因一是项目工程执行率高,验收情况良好,资金完工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2020年,我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塔前村暖棚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棚室建设、园区道路建设、园区水利建设、库房及管理用房建设等,均与农业种植密切相关。通过项目建设,极大改善了项目村庄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提升了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水平;项目村村容村貌明显变好,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建成了一批新时代的美丽乡村,并带动了乡村旅游和农家宴等产业的发展,使项目村真正得到了实惠,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普遍欢迎和拥护,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我乡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通过镇政府与财政局、组织部联合验收,并由上级部门对项目批复、招投标手续及项目预算情况、工程合同、评估报告、乡镇初验意见、四方联签单进行审核的方式,核实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内容相符。
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农村综合改革中的制度建设、公开公示、宣传工作、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制度健全,资金支出程序规范。
1 个村 1 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如期完工,中央、省级、市、县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150万元顺利拨付,执行率达到100%。
1. 数量指标
2020 年我镇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目标数量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村数不少于 1 个,目前已完工 1 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全部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调查情况汇总表
县级 |
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 | 红色美丽乡村 建设 |
备注 | ||||||
省级批复绩效目标数 |
安排项目数量 |
项目完工数量 |
省级批复绩效目标数 |
安排项目数量 |
项目完工数量 | 省级批复绩效目标 数 |
安排项目数量 |
项目完工数量 |
方案编制完成数 | ||
合计 | 0 | 0 | 0 | 1 | 1 | 1 | 0 | 0 | 0 | 0 | |
胡麻营镇 | 0 | 0 | 0 | 1 | 1 | 1 | 0 | 0 | 0 | 0 |
2. 质量指标
通过实地走访与群众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到,项目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内容进行了建设,并聘请了项目监理,严把质量关,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使项目村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1. 经济效益
改善了项目村基础设施条件,吸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增加了农村年轻劳动力,增进了农村人口对家乡的自信心,同时,推动了乡村旅游,生态观光等特色项目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项目村经济发展,为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改善了项目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了农作物产业向 “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同时降低了病害影响,增加了农民收入。资产收益模式也促进了项目村经济发展,为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2. 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使农村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农户生活污水净化后循环使用,农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此外,通过改善农村水利,修建园区道路,使农民灌溉作物更加方便,出行更加便捷,解决了项目村“脏、乱、差”等问题,极大改善了村容村貌,打造了舒适、美丽的生活居住和农作环境,推动了生态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完善、乡风醇厚文明的美丽新乡村建设,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此外,项目还极大改善了项目村散放饲养破坏生态的现状,实现农村生活区与养殖生产区“两区”分离,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 是积极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要求的重要探索。
3. 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的变化情况
村民与村集体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发展模式既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使得农民的“钱袋子”和人居环境协调发展,百姓生活品质得到有力提升,同时,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提升了项目所在地基层干部工作效率,得到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广泛拥护。经调查,农综改覆盖区村民对所有项目的满意度为 99%,基层干部的满意度为 98%。
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县级 | 群众满意度调查 | 基层干部满意度 |
备注 | ||||
调查问卷 数(份) | 满意卷数 (份) | 满意率 (%) | 调查问卷 数(份) | 满意卷 数(份) | 满意率 (%) | ||
合计 | 100 | 99 | 99 | 50 | 49 | 98 | |
胡麻营镇 | 100 | 99 | 99 | 50 | 49 | 98 |
四、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绩效自评得分情况、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成效情况,本次对我镇 2020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五、经验、问题和建议
1. 加强对农综改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镇、村三级农 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
2.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及早作出农综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农综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3. 规范项目资金公开公示。镇、村对农村综合改革转 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拨付,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筹集、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等分级次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 严格资金监管。规范农综改资金报账程序及凭证审核、管理,开展农综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支出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凭证资料真实、准确、全面。
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进度抓的不够紧。
总体来看,项目达到了预期成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