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0/2021-0503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7-1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工作,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维持不变,目前我县共有城乡低保27109户33336人(其中城镇低保1135户1801人;农村低保25974户31535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348.8万元。上半年将整户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作为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排,累计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533人;同时及时注销不在符合条件人员1114人,其中死亡注销778人,家庭收入或财产状况超标注销336人。(6月份按照省核查反馈问题线索核实后已注销185人,7月份预计在注销162人)
上半年新增特困人员52人,注销85人。截至6月底,我县共有分散特困人员2737人,集中供养408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405.9万元。
2.防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发挥民政部门防贫功效,建立了包括非贫困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6772人)监测台账,及时发现存在致贫风险人员发布预警信息,截至目前,对张鑫龙等4个因病支出过大存在致贫风险家庭发布了预警信息,报送县扶贫办,并协调医保部门落实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加强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户和非贫困边缘户(共1490户3588人)进行全面排查,分析返贫致贫风险,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上半年已纳入低保17人,临时救助4人,目前脱贫不稳定户和非贫困边缘户享受社会救助政策人数达到1476人,兜底保障比例达到41%,充分发挥了防致贫返贫作用。
3.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基本生活存在临时性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年初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25万元,解决了外沟门等5个乡镇储备金不足问题,以此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上半年累计救助516人,发放救助金103万元;二是正常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今年预计救助900人,发放救助金270万元。
4.档案整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成2016年至2020年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工作,截至6月底,已将省级县兜底保障相关文书档案247件、照片等电子档案32件完成归档,档案目录电子版已报送县档案馆;二是对全县所有城乡低保档案进行整理完善,注销档案完善注销表,对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填写变更表,目前北头营乡、五道营乡等11个乡镇完成整理完善工作。
5.社会救助制度和信息系统应用建设。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方面:已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分对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协调机制进行调整,已将相关材料递交县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在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并规范受理、分办、转办、反馈流程;社会救助基金会已通过年检,并完成税务登记、免税资格认定、捐赠发票等前期准备工作,可以正常开展募集资金和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应用方面:经过为期半个月的下乡指导,目前各乡镇均已明确专人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维护工作并能熟练操作,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均通过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录入;截至6月底系统内城乡低保数据为27219户33263人,一致率达到99%(剩余部分为7月不能审批人员,需8月审批),预计于8月份完成数据一致,实现系统化进行资金发放。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一是借助夕阳红老年公寓公建民营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60张,远远超过100张目标任务。此项任务已经完成;二是选定对土城、凤山两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新增康复护理型床位50张(其中:土城中心30张,凤山中心20张),目前已经完成;三是选定对滨河社区原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更新了设施设备,完善了功能分区,现已改造完成;四是改造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所,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针对此项工作6月4日王彦山副县长带领财政、民政等对原疾控中心旧址、原消防大队旧址、原妇幼保健院旧址和原司法局旧址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比选初步确定原司法局旧址即老扶贫办旧址。同时,按照王宇常务副县长的指示要求,正在制定运营方案,待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初步选定;五是确定在花石社区和人才家园社区建设,目前已经开工建设,7月底完成;六是在对全县农村互助幸福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黄旗镇东营子村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正在进行设计、预算, 7月底完成;七是推动适老化改造工程,目前已经确定改造乡镇和人员,并建立了台账,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实施改造工程,确保完成任务。
2.全力实施夕阳红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民心工程。工程于2021年1月26日通过公开拍卖确定了运营方惠康养老(承德)有限公司;2月1日与惠康养老(承德)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3月11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进场,完成了网络电视、电话通讯、无线呼叫系统等设施的安装及保洁工作;4月6日按照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对餐厅、厨房及部分设施进行了调整,达到了相关要求;绿化工程已完工,同时已进入试运营阶段,已招收5名托养老人。
(三)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上半年发放资金540万元;二是开展了失能、半失能老人认定工作,新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补贴人员393人,注销502人。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补贴人员9057人,发放补贴542万元;三是为161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四是加强孤儿保障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上半年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注销10人,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5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71.3万元;五是对全县398名留守妇女398和2304名留守老人分类建立台账,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孤儿身份进行核查,特别是对超龄孤儿在校就读情况进行重点核实,为符合资助条件的17名孤儿发放助学金4.5万元,切实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
(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完成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310个村、11个社区全部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实现“一肩挑”,同时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村级其他配套组织建设,共选出村民代表7133人,村民小组长2835人。开展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及当选证书发放工作;二是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意见》,起草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已报送县委进行审议。
(五)社会组织工作
开展创建“红色社会组织”活动,县本级社会组织61家,建立党组织17个,覆盖社会组织40家,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60%。加强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使社会组织得到进一步规范。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了石人沟乡撤乡设镇培树工作;二是结合“一标五实”工作有关部署,会同县公安局继续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完成了县城标段招投标工作,待公安二维码系统调试完成后,开展二维码门牌制作安装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全县标准地名标识设置工作;三是更新补设县城路街牌28块,开展地名数据库更新录入工作,完成了部分乡镇地名图册编撰工作;四是扎实做好界线管理工作。主动与隆化县、围场县、滦平县、内蒙古多伦县等县民政局对接,完成了联查方案制定、界桩初勘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排查、妥善处置隐患纠纷,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2021年重点工作谋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确保防返贫等工作全面持续精准;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特困人员认定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力度,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四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五是健全落实孤儿生活、教育等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的服务补贴政策。
(二)坚持“立长远、打基础”,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开展好2021年民心工程的夕阳红老年公寓公建民营工作;二是推动1所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是推动南关、选将营、鱼儿山镇三所养老机构的运营工作。
(三)坚持“抓规范、提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进一步推动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二是推动物业体制改革及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构建“六位一体”社区治理格局。
(四)坚持“强管理、提质量”,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一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培树石人沟乡进行撤乡设镇区划调整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村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继续配合县公安局做好“一标五实”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殡葬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做好殡仪馆迁建项目相关手续跑办工作,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