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1-021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县招聘农技人员的公告
2021-08-31 09时26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全县招聘农技人员的公告

为支撑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成果巩固提升,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字〔2021〕16号)文件要求,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我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度特聘农技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应聘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年龄22-55周岁。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在粮食生产、畜牧生产、特色种植、蔬菜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方面有专长,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能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农业院校毕业的优先。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提供健康证)。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失信、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人员范围

1、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职业农民。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3、大中专农业院校的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聘范围。

四、农技人员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组织审核、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招聘特聘农技人员。招聘全程公开透明,并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平台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招聘人数

2021年计划招聘特聘农技人员5名。

(二)个人申请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

2、报名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六楼605室)。联系电话:0314-8067358。

3、报名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丰宁满族自治县特聘农技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应聘人员应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供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等行为,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四)拟订初聘人员

依据报名情况确定,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

(五)公示

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后的招聘人员名单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人员,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协议日期即为正式聘用日期,并颁发特聘证书。一经聘用须在岗服务12个月。

五、服务任务

1、为全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指导咨询服务。

2、为农户或脱贫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服务,增强其专业技能。

4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科技示范基地对接,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示范。

六、服务期待遇

对农技补助项目临时聘用的特聘农技员,按照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农技服务补助费用:2500元/人/月,聘用期限为12个月,自签定农技服务合同之日算起。合同到期自动废止。

附件: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附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家庭住址


身份类别

□种养能手                   □新型职业农民

□乡土专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农业院校毕业生               

申请聘用岗位


聘用起止年限


工作简历


生产经营及技术服务经历及成效(另行附纸)


申请人签字

 

签字(按手印)                   

县农业农村局

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