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0/2021-0470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8-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处遵循有序、分时、错峰、预约形式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婚姻登记当事人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登记。
二、非婚姻登记人员不得进入登记场所,婚姻登记当事人为残疾人、老年人的可带1-2名陪同人员。
三、进入登记场所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不得进入登记场所。
四、婚姻登记大厅分区出入,要扫描并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按序排队,间隔不少于1米。
五、按照县疫情防控风险人员处置流程,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行程码变红色黄色人员和体温高于37.3℃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时第一时间向县防控办报告,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对行程码中显示地名带有*或者地名变色人员,请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六、不配合测量体温、未戴口罩强行进入登记大厅、扰乱工作秩序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支持、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预约咨询电话:0314-8018210
办公地址:丰宁县民政局南侧婚姻登记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