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0/2021-0470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2021-08-09 09时52分浏览次数:

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处遵循有序、分时、错峰、预约形式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婚姻登记当事人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登记。

二、非婚姻登记人员不得进入登记场所,婚姻登记当事人为残疾人、老年人的可带1-2名陪同人员。

三、进入登记场所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不得进入登记场所。

四、婚姻登记大厅分区出入,要扫描并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按序排队,间隔不少于1米。

五、按照县疫情防控风险人员处置流程,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行程码变红色黄色人员和体温高于37.3℃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时第一时间向县防控办报告,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对行程码中显示地名带有*或者地名变色人员,请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六、不配合测量体温、未戴口罩强行进入登记大厅、扰乱工作秩序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支持、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预约咨询电话:0314-8018210

办公地址:丰宁县民政局南侧婚姻登记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