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9/2021-03853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森林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1-11-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丰宁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向涉林、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查获一起非法盗伐林木案,为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2021年9月7日15时许,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民警丛海斌、张守和在凤山镇巡查过程中发现,该镇元宝山沟村有林木被采挖痕迹。该局民警经调查取证,锁定犯罪嫌疑人大阁镇卫生胡同居民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傍晚立即将何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树木权属为凤山镇勃营村村民王某、元宝山沟村村民孙某等人所有。9月4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在未经林草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树木权属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盗挖树木。经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何某盗挖油松树木19株、蓄积8.75立方米。何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何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涉嫌盗伐林木罪。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已于2021年9月8日立案侦查,9月18日犯罪嫌疑人何某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