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9/2022-07679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万胜永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1-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万政〔2022〕2号
万胜永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不断增加森林草原面积和林木蓄积量,提高森林草原覆盖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万胜永乡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遵照执行。
万胜永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万胜永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传〔2021〕15号)文件要求,参考《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函》(冀林草函〔2021〕196号)、县《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功能定位,落实“县抓责任落实、乡抓组织实施、村抓保护发展”林业格局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管护机制,为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丰宁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把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层层压实责任,措施落实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山有人巡、树有人管、林有人护”。
——创建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乡村干部联动的责任体系。
——深化系统治理。深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增强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严格制度约束。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不断增加森林草原面积和林木蓄积量,提高森林草原覆盖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到2021年底,乡、村林长制基本建立,形成“权责明确、保护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保护和发展机制。
到2025年,力争全乡森林覆盖率超过60%,林种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稳步提升,资源管护水平明显提高,水源涵养功能进一步增强。
四、组织体系
(一)设立乡、村林长
1.乡级:林长:陈 飞 党委书记
徐 凯 政府乡长
副林长:张 伟 党委副书记
杨春光 人大主席
孙 广 政法书记
杨春超 纪委书记
2.村级:林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
副林长:村级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机构设置。
我乡设立林长办,主任由杲泽兼任,成员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综合执法队负责同志兼任。建立“专职协调员”制度,明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员张威为“专职协调员”,全力配合县林长办工作,完成电文流转、信息填报、培训学习、资源监管、设备更新维护等具体工作。
(三)明确责任区域。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以乡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整合优化各类管护队伍,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具体到山头地块,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乡林长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村级林长、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联席会议职责。乡建立同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由本级总林长担任召集人,副总林长担任副召集人,形成全员抓的格局。林长制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本级行政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重推进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修复、监督、发展等工作,监督植树造林、巡山护山等国土绿化工作开展,组织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落实。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乡总林长、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全力配合县林长办工作,完成电文流转、信息填报、培训学习、资源监管、设备更新维护等具体工作。
六、重点任务
(一)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
1.实现覆盖率稳步提升。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认真落实“三线一单”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国土绿化,持续增加全乡森林草原资源总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营造林年度计划任务;按时完成特色经济林、造林补贴等营造林计划;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大力推进沙漠化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村庄绿化及农村路、河、渠绿化和林木保护管理工作;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管护,深入推进森林乡乡、森林人家创建工作。
2.做好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理,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审批率达100%;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落实公益林“总量控制、区域稳定、动态管理、增减平衡”管理机制;加大非法采矿集中整治力度,加强废弃矿山治理和修复,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依法保障全乡湿地安全,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减退。
3.确保经营秩序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力争林权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及时办理上级部门督办有关林地权属及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草原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草原资源动态变化,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提升森林草原资源质量效益
1.优化结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森林草原生态修复,着力抓好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大力实施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混交林比例,严格森林草原采伐限额管理。
2.合理布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乡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做好与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的衔接,为林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流域、重要水源地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不断优化和拓展林业用地空间。
3.提升效益。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重点抓好大果沙棘等特色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提升林下经济对农民增收的促进功能、对生态建设的支撑功能。
(三)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
1.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治力度。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大力推广森林草原防火“村为主”模式,切实落实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火有人扑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体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推进森林草原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实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以扎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为重点,全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监管水平。一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建成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实现森林草原资源数据年度更新,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构建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建立森林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人员负责管理,构建落实好网格化管理架构。三是加强重大生态破坏行为防范。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案件的查处。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作为实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各级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及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各方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合力,着力构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林业现代化体系。
(三)落实工作经费。加大森林草原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等经费的投入力度,使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业机构、民营企业等积极投入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
(四)加大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个村要在行政区域周边、主要生态功能区、主要交通路口等设立林长公示牌和责任清单。
(五)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绩效考核问责制度,将林长制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1.万胜永乡林长制组织机构
2.万胜永乡林长制责任分工表
3.万胜永乡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4.万胜永乡林长制会议制度
5.万胜永乡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
6.万胜永乡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