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丰政办〔2022〕5号
2022-01-14 14时27分浏览次数: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工作。

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承办程序与标准

1

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起草,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2022年2-3月,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文件印发后,2022年1月开始执行。

2

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交通局

2022年1月,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2022年3-4月,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2022年5月开始实施,预计2025年完成。

2022年1-2月,宣传动员;

2022年3月,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公交运营主体;

2022年6月底,原公交公司退出,交付新主体运营;

2022年12月底,先行开通丰宁-京北草原公交线路。

3

拟申报《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2-3月,向社会公示;

2022年5月,报请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审核。

待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后,申报国家级森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