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0/2022-07074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0-1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2022-10-13 15时04分浏览次数:

民政局作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现机关设有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财务审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7个股室,设区划地名办公室、婚姻登记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大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土城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凤山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选将营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殡葬管理所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一正,三副,具体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吕宗发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芬

主持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社会救助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负责党务、纪检、综治、工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妇联、计划生育及乡村振兴等其它临时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亚威

分管财务审计股、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项目办,负责土城(救助管理站)、凤山、选将营、波罗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及乡村振兴等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赵玉林

分管区划地名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负责社会福利股职责中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窗口、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其它临时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四)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省、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推动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党群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和民政专项经费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及汇总上报和下达;负责民政事业统计月、季、年报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贯彻落实承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县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省、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承德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等扶助活动。

(五)社会福利股。贯彻落实省、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建设稳步发展。

(七)区划地名办。贯彻执行省、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生活居住区及大型建筑物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界线纠纷的调处工作。

办公地点:丰宁县大阁镇振丰路5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吕宗发   联系电话:0314-8065667

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8065360

电子邮箱:fnmz8065360@126.com

邮政编码:06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