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7/2022-0743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土城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10-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
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土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土城镇政府信息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上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土城镇政府的相关信息。
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土城镇概况信息2.土城镇年度计划和总结3.土城镇相关政策和法规4.土城镇工作动态5.土城镇财政财务6.土城镇行政执法办事 7.土城镇信息统计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及时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
除土城镇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规定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合法政府信息。(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土城镇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
字样,邮寄至十城镇党政办公室,邮编:068356。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要真实有效,以便本机关快速办理。否则,不能按期答复,相
在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给予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