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政策
(1)认定条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工作实际,实行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保障政策。
①户籍情况:户籍地为城镇区域的居民(含进城落户农民)适用于城镇低保政策,其他居民适用于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其他非共同生活的子女,要按照有关规定核算赡养(抚养、扶养)费。
②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申请前12个月)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净收入。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设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③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金融性资产、不动产、车辆、市场主体情况以及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价值物品等。
④不予认定情形: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纳入:一是家庭人均金融性资产超过当地同期36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3400元);二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拥有企业股份、股权;三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超过一套(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的宅基地住房或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按一套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四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生活用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和电瓶单车除外);五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购买使用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进行高消费,存在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的现象。
(2)认定程序:①申请人申请(或代为申请)——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③乡级组织入户调查—④乡级审核: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审核意见,公示期7天;⑤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确认——⑥待遇落实:确认之日下月起落实待遇。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3)救助标准:2022年农村低保年标准为4800元,月补差245元以上;城镇低保标准6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350元以上。
二、特困供养(五保)政策
(1)认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①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②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收入和财产界定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的相关规定。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认定程序:①申请人申请(或代为申请)——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③乡级组织入户调查—④乡级审核: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审核意见,公示期7天;⑤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确认——⑥待遇落实:确认之日下月起落实待遇。
(3)救助标准:2022年农村特困供养标准6600元/年;城镇特困供养标准845元/月。
三、临时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①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②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2)申请程序:申请人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小额由乡镇审批,大额由县区民政局审批。急难型对象由乡镇先审批救助,后补齐手续。
(3)临时救助金计算方法:①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当地当年城镇低保标准;②支出型救助对象:孤儿及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军校除外),在校期间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个人自费部分按照100%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2个月当年城镇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员患病,个人自负合规医超出3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我县9个月当地当年城镇低保标准。其他困难城乡居民患病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出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20%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6个月当年城镇低保标准。在职及退休困难家庭职工患病,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出6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10%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不超过6个月当年城镇低保标准。对于特别重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标准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4)救助方式:以现金救助为主,综合运用现金、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多种方式。
四、低保边缘家庭
(1)认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2)认定条件。①具有当地户籍,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为具有我省户籍且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生活困难家庭;③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相关规定条件。
(3)救助内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及灾后优先救助。
(4)办理流程。①申请人申请(或代为申请)——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③乡级组织入户调查—④乡级审核: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审核意见,公示期7天;⑤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确认,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相关救助政策。
五、残疾人补贴政策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中的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标准:66元/人/月;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标准:6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