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2-0806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10-2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变更、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适用范围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农户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及测绘公司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10、211、213室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30
(冬 季)下午:13:30-17:3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120天
六、申请条件
1、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信息有误的,承包方申请变更;
2、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申请换发。
3、补发: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承包方申请补发;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资料送交农村经济管理局及测绘公司工作人员:
变更:(1)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书和需要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申请人持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
(3)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签章
(4)将申请书和需要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农村经济管理局和测绘公司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变更证书
换发:(1)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申请书和需要换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申请人持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
(3)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签章
(4)将申请书和需要换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农村经济管理局和测绘公司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换发证书
补发:(1)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申请书
(2)申请人持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
(3)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签章
(4)将申请书报送农村经济管理局和测绘公司审核。经审核通过后,补发证书
八、办理方式
村民委员会、农村经济管理局审核,测绘公司办理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申请→村民委员会审核→农村经济管理局审核→测绘公司办理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或委托送达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10、211、213室。
电话咨询:0314-8011219、8086203
网上咨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13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012350
网上监督投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