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0/2022-0855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王营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10-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2022】36号)文件精神,为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结合我乡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明确以下人员工作职责:
高立峰、张志伟为司法所工作人员;
江太富为王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
中共王营乡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