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8/2022-0895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2-12-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多项措施,将服务好1.2万退役军人群体团结进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确保退役军人群体始终保持和谐、发展进步的势头,为丰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三个机制”建设,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之基
一是健全领导负责机制。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升到实现丰宁县退役军人群体民族团结、思想稳定和平安和谐的高度,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计划,明确人员、职责,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民族团结工作,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民族团结相关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高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完善“结对共建”工作机制。积极与丰宁县本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结对联建,做好“三个一”活动,即参观一次民族团结宣传室、进行一次民族团结共建活动、共办一件好事实事。积极与社区组织开展“携手共筑民族团结、共同浇灌民族之花”活动,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
三是实施激励奖惩工作机制。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列入局系统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2022年起,按照丰宁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绩效考评规则,进一步细化局属单位、各科室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考核细则,从制度上保障创建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推动“三个建立”构建,维护各民族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 2022年,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救助困难退役军人100人次,下发救助和资助资金12万元,其中包括省资助0.6万元、市资助1.8万元、县10万余元。既帮助退役军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又拉近了退役军人是情感距离,惠及生活困难优抚对象近千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少数民族退役军人心坎上。
二是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体系。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打造具有特色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聘请专职律师为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主动加强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个性化帮扶等措施全力推进解决“骨头案”“钉子案”。
三是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和全覆盖要求,全县28个乡镇、384个村(社区)服务站均达到了“六有”要求,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配备了专属办公设备。硬件设施及相关服务内容按照“5+1”(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架构、服务承诺+荣誉墙+温馨提示牌)模式上墙展示。实现服务保障阵地全覆盖,全县1.2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覆盖,切实把服务做到退役军人身边。
三、紧抓“三个结合”落实,巩固少数民族军民和谐关系
一是将民族团结与双拥共建结合起来。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双拥工作的决策部署,真心真意团结少数民族,用情用力服务军队、军人。向官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精心谋划组织与驻丰部队文化共建活动,营造文化氛围,把少数民族群众和军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二是将民族团结与脱贫工作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在对点帮扶村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利用微信、标语等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利用壮族“三月三”等特殊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包联村入户宣传民族团结政策。
三是将民族团结与“兵支书”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退役军人和中共党员进行选配负责人,用好“兵支书”,全县384个村(社区)配置“兵支书”126名,储备“兵支书”后备人才253名。在少数民族村推选少数民族“兵支书”,以退役军人的使命和担当,干劲和韧劲,推动少数民族村(社区)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