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30/2022-0106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气象局 |
成文日期: 2022-03-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特向全县进行公告。
1、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气象局的领导下开展的,属于公益事业,希望广大市民和干部群众积极配合。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22年3月29日4时至2022年3月30日22时。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点:樱桃沟、南关、西湾子
4、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请广大市民和干部群众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作业时,处于作业点附近的居民应尽量不要到户外活动,不要靠近作业点,更不要驻足旁观,以免发生意外。
6、当发现有哑弹或坠落火箭残体时,要尽快与气象局或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不得私自移动拆卸,以免发生事故。
7、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县气象局或公安机关。
联系电话: 8012228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