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8/2022-0625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窟窿山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8-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村两委落实属地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进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林长制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明确林长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乡总林长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共同担任,副总林长由乡政府主管林业副乡长担任,乡级林长由乡各包村领导担任;护林警员由乡派出所所长担任;技术员由乡级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村级林长由村两委成员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各网格由各村护林员分区负责。
乡级总林长、副林长、乡级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长三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级林长、林长办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上级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护林员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乡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我乡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乡级林长负责,乡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强化林长制办公室职责。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确立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乡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乡政府主管林业副乡长兼任,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3、定时召开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林长制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上级林长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乡村级林长,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林长督办制度,2、信息通报制度,3、巡林制度,4、会议制度,5、工作考核制度,乡林长制办公室在乡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林长制相关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乡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乡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乡、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乡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设置意见箱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乡、村级林长、护林员等岗位,定期梳理各岗位工作任务,按照林长制相关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探索建立乡级林长制长效管护平台,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1、实施推进阶段(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30日)
(1)、2022年3月20日前召开乡林长制工作推进大会,全乡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2)、2022年3月20日前各乡级林长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2年3月30日前将我乡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乡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乡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2年3月30日前将乡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2年3月30日前乡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乡派出所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2年4月30日前乡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
(7)、2022年5月至雨季造林前乡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学校和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乡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2、持续推进阶段(2022年4月至长期)
2022年4月开始,乡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乡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乡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乡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2年11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乡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