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3/2022-029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4-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招商选资优惠政策备案说明
2022-04-12 15时00分浏览次数:

关于《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招商选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备案说明

 

2022428日,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招商选资优惠政策〉的通知》(丰办发〔202210号,以下简称《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招商选资优惠政策(承办20226),为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引和鼓励更多投资者在丰宁投资兴业,进丰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制定了这个《优惠政策》。

二、主要内容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招商选资优惠政策》共部分二十七条。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主要为说明适用本优惠政策的企业种类。第二部分,引进企业支持政策。包括扶持政策、奖励政策、补助政策、土地供应优惠政策以及为引进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五方面内容。第三部分,总部经济支持政策。第四部分,飞地经济支持政策包括政府间推动以及跨行政区域长期合作两方面内容。第部分,上市企业支持政策。第部分,转型升级支持政策部分引荐人奖励政策包括引荐人范围、新注册企业奖励标准、重资产类产业投资项目奖励标准,以及县域内各乡镇、部门引进企业给予补充经费的标准方面内容。第部分,附则

、征求意见

县发改局(商务)成立起草组,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市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参考借鉴其他县(区、市)做法/总结我县各地实践经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之后,分别征求了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局、税务局、大阁镇、土城镇等县有关部门意见。起草组对所提意见建议甄别采纳/根据所提意见对《优惠政策》进行了修改,形成《优惠政策》审议稿。

、审议签批

2022年428日,县委、县政府会议对《优惠政策》审议稿进行了研究,起草组根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428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起草组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提出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之后,按程序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