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8/2022-0780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窟窿山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10-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4、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二、乡党委书记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我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班子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司法所)
(2)将法治建设纳入我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保障部门:党政办)
(3)科学制定我乡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表标准。(保障部门:党建办、党政办、司法所)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1)科学编制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2)科学制定我乡党内规范性文件。(保障单位: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3)完善五年集中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修改、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4)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保障部门:党建办、党政办、纪委、其他相关部门)
(5)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我乡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保障部门:纪委、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6)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1)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2)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部门:司法所)
(3)建立并严格执行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部门:党政办)
4、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立。
(1)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
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保障部门:党建办、纪委、司法所、派出所)
(3)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畅通执法、加强部门间人才交流沟通。(保障部门:党建办、党政办、司法所)
5、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健全并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保障部门:党建办)
(2)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部门:党建办、司法所)
(3)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保障部门:党建办、综治办)
三、乡长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我乡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制定并落实全乡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保障部门:司法所)
(2)建立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工作、解决协调重大问题的机制,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3)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4)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保障部门:党建办、党政办、司法所)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完善我乡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强乡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保障部门:司法所)
(3)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4)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改革,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改变以管制为主的观念,把服务主导的理念贯穿在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其他相关部门)
(2)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部门: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保障部门: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2)健全政府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保障部门:纪委)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执法的政策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部门:司法所)
5、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保障部门:党建办、司法所)
(2)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保障部门:党建办)
(3)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保障部门:司法所、其他相关部门)
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门应当提供以下工作保障
1、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或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2、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交班子会审定的事项,事前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把关;
3、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或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将履行推进分管领域或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五、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实证材料,要建立工作档案,作为上级机关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的重要依据。(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六、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保障部门:党政办)
七、有以下情形的,对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的问责:
(一)对履职不力、不重视法治建设的,予以通报。
(二)对失职失责、造成法治建设工作严重滞后的,予以诫勉。
(三)对严重失职失责,引发不良影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四)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
窟窿山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党 委 主 要 负 责 人 |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发挥党委法治建设及其办事机构作用。 |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
党建办 |
(2)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 |
党政办 | ||
(3)加强党委法治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乡工作。 | 党政办 | ||
(4)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
(5)科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窟窿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 | 党政办 | ||
(6)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科学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 党政办 | ||
(7)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察。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述法报告工作。 | 党政办 |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党委主要负责人 | 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党内制度清理机制,加大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 (8)建立健全党内制度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高党内制度制定质量。 |
党政办 |
(9)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 党政办 | ||
乡纪委 | |||
党建办 | |||
(10)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
党政办 | ||
(11)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 党建办 | ||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 (12)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落实党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党委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
党政办 | |
(13)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完善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完善符合党委工作特点的法律顾问工作模式,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
党政办 司法所 | ||
4.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 (14)乡党委会定期听取乡人大、乡政府工作汇报。 |
党政办 | |
(15)把依法决策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 | 党政办 | ||
(1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
派出所 | |||
乡纪委 |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党委主要负责人 |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 (17)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测试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
党政办 党建办 |
(18)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 | 党建办 | ||
(19)选好配强政法队伍,在领导班子中优化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法治工作经历的成员。 |
党政办、党建办 | ||
(20)注重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重视法治人才培养,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领导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之间的交流渠道。 | 党建办 | ||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科学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
(21)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学习。 |
党建办 | |
(22)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聚焦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实践,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
司法所 | ||
党建办 | |||
7.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推进 | (23)深入推进平安丰宁建设,完善平安丰宁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 司法所 | |
(24)加强社会治理体系的整体设计和规划,扎实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司法所 |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党 委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化社会治理体系。 |
(25)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党建办 |
各所站 | |||
(26)深化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 司法所 | ||
政府主要负责人 | 1.加强对本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 (1)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研究制定窟窿山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五年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统筹调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 党政办 |
司法所 | |||
(2)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协调推进机制。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
(3)定期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
(4)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 | (5)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
(6)建立健全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好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监督、审核作用。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政府主要负责人 | 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7)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做好清理工作。 | 党政办 |
司法所 | |||
(8)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 党政办 | ||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 (9)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清单制度并动态管理。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 |
(10)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 |||
(1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 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诚信示范作用,提升依法履职和履约践诺能力。 | |||
(12)巩固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成果。在乡和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建设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
司法所 | ||
(13)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配齐配强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司法所 | ||
执法队 |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政府主要负责人 | 4.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
(14)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 |
党政办 |
(15)健全完善县政府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制度,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
党政办 | ||
财政所 | |||
(16)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 司法所 | ||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
(17)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职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 | 司法所 | |
(18)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 各所站 | ||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
(19)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 司法所、党建办 | |
(20)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 党建办 | ||
(21)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督促各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 司法所 | ||
各所站 |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 1.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 (1)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终述职报告中应当包括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 | 党政办 |
2.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重视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 (2)乡党委委员每年向党委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
党建办 | |
(3)乡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乡党委、乡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 党政办 | ||
司法所 | |||
(4)乡党委、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 党政办 司法所 | ||
3.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 (5)依据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标准,强化指标引领。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指引作用。 | 司法所 | |
(6)组织开展省、市、县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 党政办 | ||
4.加强社会热点重点问题治理。 | (7)依法保障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机制,规范土地发包程序,统一土地流转合同文本,预防暗箱操作及徇私舞弊行为发生。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依法打击土地非法转让牟取暴利行为。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8)推动打击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加大金融机构资金异动监测和风险防控力度,努力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派出所 |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9)坚守底线,聚焦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生态保护等方面突出问题,依法严格监管、公开公正执法,对造成重大事故、严重影响的,从严追究生产经营者、实施者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 |||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 5.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夯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基础。 | (10)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作为律师铸魂工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路线,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
党政办 |
司法所 | |||
(11)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在力量调配上向基层倾斜。 | 综治办 | ||
派出所 | |||
司法所 | |||
(12)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 综治办 | ||
司法所 |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
(13)强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工作者四支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法治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 综治办 | ||
司法所 | |||
综合行政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