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额外工作负担”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1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2020年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0〕27号),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表格填写、统筹规范抽调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工作。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推进。《意见》《措施》的出台为减轻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提供了重要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全面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工作实施方案》。待省、市出台实施细则后,我县将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细则,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和办法,并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切实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环境,由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
二、加强相关部门指派性任务审核。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二是政府部门、企业组织的与教育无关的活动和工作不得强制摊派给学校及教师。三是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教体局统一组织执行;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教体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避免进入校园,以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四是全县各校统一要求,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无关的场所参加任何活动。
三、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县委县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教体局机关整合各部门、各股室统一开展期初检查、期中督导和期末考核工作。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评比等考核事项,统一进行的考核,杜绝以留痕材料、照片等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进入校园直奔主题,听汇报,看效果,减轻了学校及教师的工作量。
四、规范报表填写与数据管理。严格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由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数据统计工作,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教育统计报表,作为该学年的法定报表,各项数据不再重复填报。涉及学生管理工作,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操作,各项数据以学籍为准。同时,不开展任何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和教育统计工作。
五、规范教师借用及各种工作安排。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行为,杜绝长期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杜绝硬性安排教师参加各类重复、形式的过场性培训、竞赛等活动。杜绝专任教师法定节假日、周末及学生不在校期间的值班工作。
2022年5月20日
领导签发:夏利丰
联系人及电话:袁媛 8012253
抄报:县政府督查室 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