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I3563141/2022-0296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22-06-0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尚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健全公车租赁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机关、企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已全部录入平台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网上派车。全面落实一车一档、一车一账、定期检查、定期公示制度。行政单位车改保留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管理,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结束,保留车辆待省里通知再进行定编(2020年下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之后,我县车辆编制、购置、更新和报废等工作均交县财政局管理)。各机关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县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公车工作,保障重要公务、下基层调研、跨区域出差、突发情况出行,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不得”公车纪律,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三定”工作和车辆社会化租赁工作情况
按照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 〕756号)、《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省车改办〔2017〕4号)及《承德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承车改组办〔2018〕5号)文件规定,保留公务用车“三定”(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工作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并接入平台监管。目前,我县已将相关省市文件转发下去,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工作待请示相关领导议定相关事项后再进行推进。
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议定了由我中心起草《丰宁满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租用社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9月初我中心已将该办法拟定完毕,暂定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租用社会车辆统一由大元国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服务。10月28日将《河北省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冀车改办〔2019〕10号)文件转发至各机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参照执行。但是由于大元国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数目和司机人数严重不足,暂时无法满足各单位租车需求,而且对于偏远乡镇异地租车问题一直未有解决方案。由于以上问题大元国控公司一直有待解决,所以此项工作处于搁置状态。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的相关工作,经请示相关领导,同意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原则,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等方式选择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公司。之后各单位自行与中标并纳入公车平台监管的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