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8/2022-0298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2-06-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现将花石府邸小区项目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阁镇西庙村南花石,地块具体范围:东至花石路,西至向阳果园边界线,南至李国臣院墙,北至梁春雨、徐庆祝南房。建设单位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9651.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商业用地。规划方案于2019年9月19日已经规委会审定,总建筑面积约28984.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232.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51.46平方米。建设单位已与向阳石材厂代表和大阁镇西庙村民委员会达成协议。约定在花石府邸西区开发施工期间,保证进出向阳石材厂道路畅通,满足居民的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竣工后,在原有进出棺材沟道路的基础上修筑一条6米宽、30厘米厚的水泥路,对外做为公共道路。供村民生产生活和向阳石材厂使用,(详见平面图)。
二、公示地点
1、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ngning.gov.cn)
2、项目基地现场
三、公示时间
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9日
四、公示内容:总平面图及鸟瞰图
五、意见反馈和听证权利
1、该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对本次规划方案如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形成书面材料(材料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后送达我局,逾期视为同意。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2、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需申请听证,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3 、该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对本次规划方案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形成书面材料后送达我局,逾期视为同意,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阁镇滨河路207号)
邮政编码:068350 联系电话:0314--8066929
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