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4/2022-06885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王金玲委员:
您在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上的第57号提案《关于把古生物化石科普知识列入2022年文化活动的提案》,县政协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古生物化石,是指人类史前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包括植物、动物等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它是地球历史的鉴证,是生物形成后物种进化过程的标本,是研究生物起源和进化等的科学依据。古生物化石不同于其它文物,它是重要的地质遗迹,是我国宝贵的、不可再生、无可替代、不可复制的自然遗产。
一、加强媒体宣传。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要包括国家各项政策等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化石保护的立法解释、化石的科学知识和保护化石的重大意义等。同时,通过有效途径,将近年来打击盗掘、非法贩卖和走私化石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分发至化石产地的人民群众,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化石的自觉保护意识。
二、开展线下宣传。通过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宣传下乡活动相结合,制作我县出土化石文物展板,在文化其进入下乡活动中,利用展板,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三、开展对外交流。在合理保护化石文物的安全前提下,与县博物馆共同举办我县出土化石文物展览,与外省、市、县进行展览交流。
四、制定宣传单。结合县博物馆为省级科普基地,将我县出土化石文物印制成宣传资料,在展示宣传时分发。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5月30日
领导签发:于占利
联系人及电话:杨柏成 8010390 13932450052
抄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