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9/2022-062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县医保局药品器械集采中心2022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2022-08-02 09时21分浏览次数:

2022年上半年,药品器械集采中心按照省、市工作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2022年上半年重点工作。

一、合理测算,精准报量。

按时完成了各批次国家集采药品、河北带量采购药品及相关医用耗材的续约报量工作,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政策要求选择同质量层次价格较低的药品。

二、合理采购,严格考核。

1.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到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采购周期已结束的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京津冀“3+N”人工晶体带量采购、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采购第一个采购周期和省组织“两病”门诊用药第二个采购周期,药采中心按照要求已对32所医疗机构完成了考核,经办机构已将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到位。共421195.69元。其中国家集采药品第三批结余留用资金共90482.27元;省组织“两病”第二采购周期结余留用资金115319.68元;人工晶体集采结余留用资金212317.98元;冠脉支架结余留用资金3075.76元。2.上半年相继完成了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弹簧圈、脑补片、疝补片、京津冀“3+N"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吻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及“3+N”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博器类等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工作,都按规定时间起执行中选结果。其中国家集采42个胰岛素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人工关节类平均降价82%。

三、合理结算、按时回款。

按时完成国家集采药品的结算、回款工作。截止到6月底共采购国家集采及河北带量药品578.8万元,耗材集中带量采购754.95万元。均已按时限回款。化学药品目前均已回款到2022年3月份。  

四、合理部署、完成任务。

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药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回头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督导各医疗单位按照省局反馈的《整改明细表》,认真自查,按照国家和省规范药品挂网采购政策要求,对采购价格较高的药品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我县共排查问题数据475条,其中最近无同组采购记录225条;已采购较之前排名靠前的低价药67条;已采购较之前排名靠前的低价药,该药品专家评定认可继续采购9条;采购未作调整,仍采购较之前排名相同的药品44条;采购未作调整,仍采购较之前排名相同的药品;该药品专家评定认可继续采购34条;采购了较之排名靠后的价格更高的药品55条;采购了较之排名靠后的价格更高的药品、该药品专家评定认可继续采购41条。按照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同质量层次价格较低药品的相关要求,各医疗机构积极与配送企业沟通供货情况,及时调整目录,截止到6月底已全部上报整改完毕。通过整改,替换为低价药品108条,停采15条。保留国家认可原研/参比制剂13条,还有53条为采购低价的企业未配送,为保证临床需求,暂时未找到替换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