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5/2022-074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天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天桥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2022-08-24 14时49分浏览次数:

为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丰宁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主线,坚持“产”“管”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切实强化投入品监管,严格行政监管执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过程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坚实防线,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

构建“政府负总责,镇、村有机构和队伍,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机制健全

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100%与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健全监管名录。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8%以上,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查处率100%,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加强执法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维权意识和参与社会共治的积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7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村委会、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全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

2.量化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级有关责任部门、村委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考核所占权重高于5%。

3.制定规划计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本乡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4.强化经费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年度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监管名录。健全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2.严格过程控制。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对纳入监管名录的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进行告知和培训,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到100%。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做好生产记录,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落实屠宰企业流向登记。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1.建立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将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主体监管名录。

2.促进规范经营。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票索证和经营台账等制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推进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完善农资配送网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实施连锁经营、统购配送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全镇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

3.实施平台管理。综合运用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对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建立监管名录,依法公开违法信息,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

(四)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1.加强执法检查。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过程开展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开展定期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

2.依法违法处置。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集中系统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和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物以及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农业品牌标志标识等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3.健全执法机制。建立并逐步完善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和罪案移送机制,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100%,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

(五)健全监管服务体系

1.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完善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配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乡镇配备2-3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个村配备1名监管员,实现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有效开展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和服务指导。

2.筑牢执法体系。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确保执法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开展各村(居)民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明确有部门负责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3.使用追溯体系。开展追溯管理培训,加快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点,将已获证和新申报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电子化追溯管理。

(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屠宰企业进场查验、产品流向登记和品质检验制度、瘦肉精检测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查验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制度、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考核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等。

2.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执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合格证制度,规范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推进产销衔接,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中旬至2021年7月上旬)。制定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部署创建工作。各村委会、镇级相关部门要细化方案,7月底前报乡镇办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7月中旬至2022年10月底)。按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推进标准化生产、实现全程管控,建立健全“产出来、管出来”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1月底)。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自查自纠,材料汇总归档。乡镇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创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各村(居)民委员会和成员单位要编制方案,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资金保障。由乡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品牌打造和农业综合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考核奖励。乡镇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村委会和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成功。

(四)强化信息报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协调村委会开展创建工作。村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配合,共同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