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9/2023-1250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省政务办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的通知》(冀政务办〔2022〕7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落地,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如下:
一、主题事项
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包含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和生育登记4个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二、一次性告知
(一)办理条件
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单身未婚、符合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
2.因结婚登记户口簿婚姻状况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
3.夫妻双方均为河北省内户籍且符合迁入地夫妻投靠落户政策,且被投靠方为家庭户的公民户口迁移;
4.已怀孕拟进行生育登记的。
(二)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公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公民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表1:公民婚育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公民婚育 | 1.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份 | 男女双方 |
2.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男女双方 | |
3.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登记表 | 电子表单 | 1份 | ||
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 | 电子表单 | 1份 | 被投靠人申请 | |
5.生育登记承诺书 | 电子图片 | 1份 | 线上下载模版填写签字后拍照上传 | |
6.夫妻照片 | 纸质及电子 | 3张 | 男女双方近期免冠二寸合影 |
(四)办理层级
县级
(五)收费事项
无(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三、统一申报表单
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整合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和生育登记等各单一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张表单统一申报。如表2所示:
表2: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办表单
个人基本信息 |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配偶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详细地址) | |||||||
配偶户口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详细地址) |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及迁移信息 | ||||||||
原婚姻状况 | ○未婚 ○空白 ○离婚 ○丧偶 | 申请婚姻状况变更为 | ○已婚 | |||||
生育登记表信息 | ||||||||
女方信息 | ||||||||
出生日期 | 民族 | 户口性质 | ||||||
本人是否独生子女 | 〇是 〇 否 | |||||||
目前怀孕状态 | 〇已怀孕 | 末次月经 | 怀孕周数 | |||||
〇已分娩 | 分娩时间 | |||||||
男方信息 | ||||||||
出生日期 | 民族 | 户口性质 | ||||||
本人是否独生子女 | 〇是 〇 否 | |||||||
家庭信息 | ||||||||
现夫妻已共同生育子女数量 | ||||||||
现居住地址 | 省市区县村 | |||||||
受理地 | 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
四、一件事一次办总体要求
市县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婚育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工作。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对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窗综合受理,汇总收取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一套申报材料,将申报表单和申报材料录入上传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冀时办”移动端。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发挥牵头作用,指导申请人做好材料申报,并将婚姻登记信息实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公安、卫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申办人只需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和生育登记等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
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婚育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五、线下线上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办理结婚登记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双方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签发结婚证,指导申请人登录冀时办”移动端提交相关材料,将相关材料信息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2.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
公安派出所登录“河北公安互联网+管理平台”,审核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相关材料信息及电子申请表单,在公安人口系统中变更婚姻状况或迁移户口,签发户口页。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到派出所自取。
3.办理生育登记
卫健部门对申请人通过一体化政务平台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通知申请人登录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孕健康-计生河北APP或“冀时办”移动端自行下载打印生育登记凭证。
(二)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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