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9/2023-1144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南关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10-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将军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综合服务网格员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使基层公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按照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综合服务网格员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责任清晰、全面覆盖”的原则,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服务与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加快走出符合发展规律、满足群众期盼、适应丰宁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二、综合服务网格员划分及配备
(一)网格划分
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按照界限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划分网格。网格划分要边界明晰,人、房、事、物、组织空间管辖权属明确。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根据辖区面积、任务轻重、管理便捷等因素,继续延伸网格划分,细化到道路、楼宇、院舍、街巷等,确保所有区域均纳入网格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网格化服务工作体系。
(二)队伍配备
整合县直有关部门涉及农村的各类服务职能,设置为一个综合网格,实现“多网合一”。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无缝覆盖、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统筹划分网格。每个村配备一名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兼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统筹管理网格员队伍。村级平台协理员作为综合网格员的电子处理信息员,帮助网格员处理电子信息化问题。
综合服务网格员的数量确定,原则上按照每 60户居民配备一名综合服务网格员。可以按照各村居民房屋具体分布进行统筹安排。
三、综合服务网格员聘用及管理
(一)选聘条件
1.年龄18-60 周岁,长期在本村居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保证服从乡镇、村统一管理。
2.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综合服务网格员工作,允许从事相应工作和保证完成所设岗位工作任务,坚决不允许身体条件不适应工作要求而强行上岗,坚决杜绝因身体原因强行上岗致使产生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3.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能够使用智能手机、能够填写相关报表。可优先从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骨干、退役军人、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中选配。
4.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得兼任网格员。
5.符合选配条件的村级护林员、乡村公益岗可以兼任网格员。
6.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和“人情安置”,对于发现违规用人、虚设岗位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选聘方式
在确定人选之前,首先将选拔条件在村明显区域进行公示,公示3天后再由村两委召开会议,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选配标准,初步确定人选,并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审批确定,镇审批完成后汇总上报县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报备,同时将两次公示照片一同上报县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备查,县网格化服务中心将人员配备情况抄送至成员单位部门。
(三)工作管理
1.镇网格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综合服务网格员的工作指导、年度考核、相关业务站所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跟踪督办等事项。
2.镇各站所负责联系对口县直单位对综合服务网格员进行培训。综合服务网格员在上岗前,须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同时要发挥好各部门监督职责,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监督检查、督导各村使用管理好综合服务网格员。
3.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综合服务网格员采取“村聘乡管、县级指导”管理模式,镇网格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使用和管理责任,各村要与配备的综合服务网格员签订承包协议,承包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权利、义务等。
4.按照工作职责,对综合服务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明确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制定工作流程。每年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全面提升网格化服务水平。
5.各村要建立综合服务网格员人员增减变动台账,按月报送至镇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并为辖区内网格员申请相关待遇。
四、综合服务网格员职能及使用
(一)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网格内群众走访宣传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反馈群众困难和诉求;全面排查能引起上访或治安刑事命案的各类苗头性矛盾纠纷,配合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巡查,及时掌握列出几类重点人员情况,及时发现并上报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社会问题,填写好工作手册。
(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每月至少遍访网格区一次,核实家庭收支情况,研判致贫返贫风险;聚焦防返贫监测对象,重点关注重病、重残、特困、留守儿童、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做好预警信息核查、农户走访排查、协助农户申报复核、风险消除核查复核、结果告知、采录信息、政策宣传、信息反馈等工作,当好引导员和政策宣传员。
(三)安全取暖保障。全面掌握网格内取暖户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巡回检查各户取暖情况,入户“九查九看九到位”,及时反馈安全隐患,入户宣传炉具和型煤使用方法以及安全取暖等有关常识。
(四)食品药品安全和劣质煤管控。负责网格内的有关
政策宣传,做好固定商超及流动商贩、伪劣食品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五)生态环保和环境整治。负责对网格内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秸秆乱烧、垃圾乱倒、火源管控不到位等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网格内环保、防火、林草管护、河道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有关政策的宣传。
(六)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负责网格内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等相关基础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措施、中高风险点位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精准排查辖区网格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丰返丰人员,及时填报至“冀疫快排”小程序内,并及时反馈;配合包联责任人,指导、监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落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扮演“心理疏导员”及“勤务员”角色;协助属地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
(七)协助税务做好保险征缴。负责网格内参保登记核实、参保登记错误信息更正和身份变更的核实并向乡镇社保部门传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催缴提醒、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依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征缴方式,组织城乡居民“两险”的缴费。协助社保站、税源管理分局开展征缴信息核对工作。
(八)民政救助和兜底保障。负责民政政策宣传;高度关注网格内特困、大病等特殊群体,及时掌握情况并反馈;辅助做好民政救助、兜底保障、防贫等民政工作。
(九)残疾人救助扶持。负责网格内残疾证申报,两项补贴月报,动态更新调查,及时掌握残疾人动态,辅助做好康复服务、残疾人培训和政策宣传。
(十)医疗保障服务。负责网格内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门诊慢性病申报和管理,防贫人员监控,医疗救助申报。
(十一)就业和社保政策落实。负责网格内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协助做好排查、培训、岗位推荐等工作;辅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核定、注销登记、个人账户管理、档案管理、关系转移、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发放、参保扩面工作。
(十二)“燕赵山河·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线索大摸排活动,深入排查网格内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发掘有价值的违法犯罪线索。网格员在走访摸排的过程中,充分利用“9+X”信息系统上报违法线索,并提供图片信息以及文字说明;对发现的有价值的线索可拨打“12309”检察专线上报并做好档案留存,检察机关对查实后刑事立案的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三)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五、综合服务网格员考评及奖惩
村级网格员实行分级管理考核。镇网格服务中心负责对村级网格长、网格员的管理考核。考核内容应围绕信息时效性、有效性及上报信息的数量等为依据;执行网格服务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具体履职情况等,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如下:
1.日常考核
(1)日常巡查摸排情况(40分)
综合服务网格员要按照要求在包保网格内,采取逐街逐巷走,逐户逐院访的方式开展不间断巡查工作。及时捕捉和掌握网格内的各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上报,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的问题、上报时间、上报对象、配合处理的结果)。如本网格内发生重大事故,网格员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往现场,如在30分钟内未能赶到现场,扣除本项全部得分。
(2)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
本项考核由镇各站所对综合服务网格员配合完成工作情况自行制定打分标准。主要针对日常工作完成质量、上报时限等是否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完成。
(3)群众知晓率及满意度(20分)
镇网格服务中心每季度对各网格进行抽查,询问辖区内村民群众对综合服务网格员的知晓率,每1人对综合服务网格员不知晓或不满意的扣1分。知晓率或满意度低于60%,默认本季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2.不定期监督检查
在不定期监督检查时对发现不能胜任工作、失职失责的综合服务网格员,及时告知各村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失职失责行为查处1例扣除其不低于50元的补贴。协议期内每人累计查处3次失职失责行为的应及时解除承包协议,对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人员进行调整,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评组织
1.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考核管理办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综合服务网格员日常考核。
2.日常考核从“查、访、问、看、听”等方面对网格员日常工作及配合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综合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不低于95分,“良好”不低于85 分,“合格”不低于75分、7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综合服务网格员需及时进行调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综合服务网格员各村可结合本地实际给予物质奖励。(例如:奖励“道德银行+爱心超市”积分)
3.建立考核工作台账,对日常考核及县、镇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督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更加科学、具体地运用考核结果,形成奖惩分明、勤奋有为的激励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综合服务网格员作用。
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