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2023]4号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23-03-15 10时58分浏览次数: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局 )、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农村厅(农垦管理部门)、林业和草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更好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就《中也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全管理办法》( 财农[2021]19号,以下简称《办法》) 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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