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56/2023-119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大阁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1-2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3-07 11时53分浏览次数:

各班子成员及各所站、各社区、各企业:

现将《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排查整治实际成效,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新丰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7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丰路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暨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执行县领导提出:六点提示、五项措施、四个同时(具体内容见附件2)的要求,结合承德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承德市安办传〔2023〕4号),经街道办事处政府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辖区范围内持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坚决担起职责使命,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以奋发作为的姿态、万无一失的举措,坚决筑牢丰宁安全阵地,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目的

坚持属地社区负总责、所站负专责、生产经营单位负主责,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联合执法、驻地督查等方式,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各项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全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核查,对各社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开展巡查,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职责分工

(一)统一领导,精细部署。街道办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攻坚行动总体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办公室,负责大检查期间调度、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分工明确,精细排查。此次行动成立1个综合督导检查组,12个社区专项督导检查组、1个纪检监察组,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纪检监察组对各督导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信息统计上报组,负责及时统计汇总各督导检查组检查问题隐患情况,同时上报相关领导和县安委办。

(三)职责清晰,精细落实。一是综合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项目及临建项目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导各社区(含辖区企业)及时整改,涉及行政处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二是社区专项督导检查组开展全行业无死角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涉及行政处罚的,上报综合督导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三是纪检监察组对各督导检查组和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四是各社区、各所站监管部门要同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同时对督导检查组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

四、工作时限

全年共分两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

第一阶段:2月底-5月底,全面开展问题隐患督导检查及整改,6月份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及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7月-11月份。全面开展问题隐患督导检查及整改,12月份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及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五、重点领域排查

1.消防。突出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场所,以及用作生产、经营、储存、住宿为主的村(居)民自建房等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由应急办、各社区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检查)

2.危险化学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取得实效。对存在重大隐患尚未整改到位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原则上禁止动火、吊装、检维修、试生产、进入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确需进行作业的,必须向县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获得批准,在落实安全措施和全过程监督下进行。要结合季节生产特点变化,加强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严密监控危险化学品流向和使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由应急办、各社区配合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检查)

3.工贸行业。严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应急部明确的25项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涉天然气等危化品使用环节检查,严查防爆设备、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压力、液位、浓度等报警和紧急连锁装置是否安装有效使用,并进行集中管控明确专人负责;突出超过3人以上作业涉爆粉场所的检查,除尘系统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是否落实点燃源控制措施、粉尘清扫制度、粉尘处置环节等安全措施;检查企业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情况,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强化对外委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检查,是否签订安全协议,进行统一的安全管理,作业的安全确认、交底、监护、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由应急办、各社区、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检查)

4.燃气。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县直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专题组织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持续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集中组织燃气企业入户检查,对气、灶、管、阀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加大涉燃气餐饮、公共场所检查力度,凡是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一律停止燃气供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倒装企业行为。对天然气长输管线、燃气管网、瓶组气化站等重点项目实施专人管护,确保燃气和油气管线安全运行。(责任单位:由应急办、各社区、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进行检查)

9.特种设备。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紧盯燃气储运特种设备和旅游景区、游乐场等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问题。(责任单位:由应急办、各社区、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检查)

14.自建房。用于饭店、旅馆、私人影院和学校周边出租的自建房;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由城建站、各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检查)

教育、卫健、能源、自规、环保、国资委、林草、水务、民政、电力等相关部门行业领域对接所站,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对本单位和直属部门的办公场所及职工食堂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密部署。各社区书记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亲自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包居领导要系统抓、细致抓,建立健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责任清单,确保真排查、真整治、真到位。

(二)强化自查、督导检查力度。

1.全面深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要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持续不间断地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对照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问题隐患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标准清单》,在一周时间内全面完成一次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本单位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经验丰富的车间主任、班组长,依据排查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每一项管理工作、每一项规章制 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全方位、全覆盖、深入细致地自查安全隐患,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建立明细台账,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上报,并深入查找问题原因,补齐短板和漏洞。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聘请专家或者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自查。企业排查整治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通过各行业部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或书面形式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2.全面深化行业部门专项检查。 要聚焦工贸、消防、燃气、民爆、危化品、自建房、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庙会、灯会、大型活动、人员聚集地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场所部位,全覆盖检查本社区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场所部位,对生产经营单位、社区上报的隐患自查自改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核实情况。要认真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检查确认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八个必须”要求(一是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二是必须开展一次全面风险隐患排查,三是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四是必须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控,五是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六是必须加强“外委施工”管理,七是必须加强安全业务培训,八是必须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检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具体人员,统一存档备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罚。

3.全面注重调查研判。综合检查组认真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所检查社区及其所辖所属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典型工作经验、分析突出主要风险、查找存在重要问题,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应急办,各社区要主动配合综合督查检查组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档案资料,确保汇报全面客观、数据真实准确、档案完善规范,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和人员力量配合。对综合督查检查组提出问题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向综合督导检查组反馈整改完成情况。

(三)强化执法检查。街道综合执法队伍要全部下沉一线,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不间断进行巡回检查。要督促各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零容忍”,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立即落实防控措施,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不放心、不托底的企业和地方进行实地检查,对拒不整改隐患、不执行安全指令的,依法从重处理。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处置突发险情灾情,按规定上报信息,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各级救援队伍保持临战状态,备足救援物资。

(五)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凡是因工作部署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要每月至少报送两篇大检查工作信息,每月9日、19日和29日前向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5)、《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清单》(附件6)、《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问题隐患清单》(附件7)、《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追责问责清单》(附件8)。

附件:

1.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领导小组

2.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督导检查重点工作内容

3.市领导六点提示、五项措施、四个同时内容

4.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督导检查组

5.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汇总表

6.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重大隐患清单

7.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8.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追责问责清单

9.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标准清单

10.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标准清单

11.安全生产检查乡镇、企业清单


附件1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丰路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占华(党工委书记)

王  娜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秦海龙(办事处副主任)

班晓宇(二级主任科员)

谭  阔(执法队队长)

成  员:张俊雷(党工委副书记)

王艳玲(人大工委主任)

贾婵媛 (纪委书记)

刘  璨(办事处副主任)

王思淇(组宣部长)

王秀丽(政法书记)

杨晓平(武装部长)

闫增禄(二级主任科员)

李秀萍(办事处副主任)

王  瑜(人大工委副主任)

冀长坡(党建办主任)

张从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  悦(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石明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白  晓(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涵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张丽娜(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

李玲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淑芝(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桂红(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海平(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瑞萍(综合指挥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包  莹(西山社区书记)

陈  静(天保社区书记)

段晶晶(天鸿社区书记)

冀柏川(华泽社区书记)

杨素华(滨河社区书记)

门淑丽(胜利社区书记)

杨  阳(桃山社区书记)

崔淑侠(隆达社区书记)

刘春燕(九龙社区书记)

宋桂英(双新社区书记)

冷光源(永安社区书记)

武秀红(花石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副主任秦海龙兼任,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办公室陈涵祺兼任。


附件2

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督导检查重点工作内容

1.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情况,加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情况。

2.重点检查《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王亚军市长“六点提示”“五项措施”及卢健常务副市长“四个同时”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3.重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复产复工“八个必须”要求情况,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和信息化、科技化建设,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制度、措

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4.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以及事故警示教育会议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是否深入分析研究本行业、本地区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存在问责处理人员明降暗升,问责震慑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5.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是否制定符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是否派出

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所有问题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6.重点检查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燃气、工贸、危化、矿山、消防、校园安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视不足、措施不到位等情况。

7.重点检查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矿山违法盗采、重点车辆非法运营、油气管道乱挖乱钻、液化石油气非法灌装、危化品无证生产经营等各种典型违法行为情况。

8.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上下联动、政企互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检查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风险提示警示,普及安全生产、逃生自救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发布燃气维修举报、森林防火报警等电话等情况。

9.重点检查各行业领域监管执法情况,是否存在选择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情况,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

10.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劳务派遣、外委施工、外包工程等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入场作业等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存在高危行业入场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问题。有关部门是否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11.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执法和排查整治行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12.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人员配置和装备保障情况,

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监督、检查情况。

13.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建立包联履职档案情况。

14.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附件3

市领导“六点提示”、“五项措施”、“四个同时”内容

一、六点提示:

一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心有畏惧,按行业领域,按县区区域,按分管职责抓好排查整改,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刻都不能歇。

二是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中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进行常态化的巡查监管。

三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一定要压实。严禁“三违”现象发生。

四是对燃气、工商贸、危化品、道路交通安全、城市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把所有隐患都排查得到,整改到位。

五是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要明确责任,严肃处理,不要拖延时间太长。

六是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做好善后后续的各项工作,不再节外生枝,同时也要吸取教训,如果有意外和情况发生,要第一时间想到舆情处理。

二、五项措施:

一是充分认清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抓紧抓牢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聚焦关键重点领域,迅速在全市上下纵深推进大排查大整治。

三是牢牢守住安全关口,扎实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四是务必做到紧盯紧守,扎实做好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五是全面压实各方责任,以严明纪律作风保障安全措施真正落地落实。

三、四个同时:

一是思想和行动要同时提速。

二是执法和整改要同时推进。

三是事故和舆情要同时处置。

四是属地部门和企业责任要同时落实。

附件4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丰路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督导检查组

一、综合督导检查组

组  长:丁贵学应急管理局教育培训股股长

成  员:孙东岩、薛利珍、陈涵祺、张洪波、邱雪豪、敖晨戈,各乡镇应急办主任全程参与督导检查工作,到每个乡镇督导检查时该乡镇分管副职陪同检查。

督导检查范围:街道办12个社区

二、街道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一)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燃气、液化气公司的使用单位及居民用户、工商贸企业(C级以上)领域存在隐患的排查上报工作。

负责住宅小区消防宣传工作以及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隐患的排查汇总工作。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秦海龙  成员:陈涵祺 王延凤 付阔 包艳秋 白琳 武秀萍

(二)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督促指导街道辖区范围内物业公司履行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并开展隐患排查

负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班晓宇成员:白晓 宋庆杰

(三)行政综合执法队

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餐桌”、餐饮饭店、旅馆、游戏和娱乐场所等领域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执法、上报、整治工作。

负责住宅小区违建、占道堆物、设摊经营、占用消防车道等相关违规问题的执法工作。

牵头领导:谭 阔 成员:张震马强 刘超 潘雪峰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领域存在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李秀萍 成员:石明慧 徐国斌

(五)民政所

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养老机构领域存在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工作。

负责对弱势群体独居老人建档立卡,落实邻里守望等措施,加强宣传检查。

牵头领导:闫增禄 成员:李玲杰

(六)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学校、幼儿园、教育辅导培训机构领域存在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杨晓平成员:张丽娜  滕莉  肖亚波

(七)卫健站

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领域存在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王艳玲 成员:赵美玲 陈昱奇包帅韩美娇  卢山

(八)综合指挥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司法所

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重点人群领域、社会治安领域、扫黑除恶存在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王秀丽 成员:刘瑞萍 闵丹丹 任国军 王大钊 胡丽丽

(九)组织室

负责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灾害事故舆情,正确引导舆论走向。

牵头领导:王思淇  成员:张颖 于春丽

(十)纪检监察组

负责督导检查各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对未排查整治落实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领导:贾婵媛  成员:李  娟  竹广春

三、县专项检查组

1.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组

组  长:刘卫华 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长

成  员:该股室全体人员及专家

督导检查范围:全县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

2.工商贸行业专项检查组

组  长:杨志刚  应急管理局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长

成  员:该股室全体人员及专家

督导检查范围:工商贸企业(C级以上)、D级工商贸企业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检查。

3.燃气专项检查组

组  长:杨凤辉   住建局副局长

王利国   市场局副局长

成  员:辛月军、马海军、翟庆虎、王莉、怀瑞嵩、肖正宁郇然、王静(市场)及行业专家

督导检查范围:全县内所有燃气、液化气公司、使用单位及居(村)民用户。

4.消防专项检查组

组  长:高占彬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毛维宇、赵岩及行业专家

督导检查范围: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重点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

5.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组

组  长:马志琴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晓伟、张虎诚、孟凡来、李怀臣、布迪及行业专家

督导检查范围:全县涉特种设备企业。

6.自建房专项检查组

组  长:肖  峰   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赵国辉及股室全体人员和专家

督导检查范围:全县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及专家。

7.县纪检监察组

组长:张怀禄   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长

成员:张静(纪委干部)、吴  茜(纪委干部)、张野驰(电视台)

督导检查范围:负责督导各督导检查组和各乡镇、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附件5

丰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问题隐患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对企业实施惩处情况

对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人问责情况

总数

发现一般隐患

发现重大隐患

派出检查组数

检查党委政府部门数

检查企业数

经济处罚

吊销暂扣证照

停产整顿

关闭取缔

警示约谈

联合惩戒

通报

下达整改令

党纪处分

政务处分

移送司法机关

其他

发现数

已整改

整改率

发现数

已整改

整改率

单位

%

%

万元

合计























1.消防























2.非煤矿山























3.危险化学品























4.工贸























5.交通运输























6.道路运输























7.建筑施工























8.燃气























9.自建房























10.特种设备























11.农业机械























12.旅游























13.民爆























14.能源























15.其他























备注:1.统计数据为累计数。


附件6

丰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领域

所在地(*

市*县*

乡、园区)

隐患内容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

是否完成整改

检查

人员

检查时间

整改责任人员

填报单位区划

填报单位

1













2













3













4


























备注:报送当次情况。对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各县市区安委办汇总本级情况,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汇总市本级情况。


附件7

丰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序号

单位

行业领域

姓名

职务

单位性质

人员

级别

问责类型

问责时间

问责原因

填报单位区划

填报单位

1












2












3












4
























备注:追责问责清单数要与《汇总表》一致。

附件8

丰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在地(**县**乡镇)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是否完成整改

检查人员

整改责任人员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此表统计数据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累计数。

附件9

丰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企业自查问题隐患清单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检查签字

复查签字

备注

1







2







3







4







备注:此表由企业自查完之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各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附件10

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标准清单

10-1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标准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整治措施

1

劳动密集型企业

(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进行检查)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

依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督促依法履职;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

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

依法予以清理拆除。

3

消防设施是否被擅自拆除、停用。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4

场所是否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或恢复原状。

5

是否存在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用工企业及施工单位。

6

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

责令立即整改。

7

高层建筑

(重点整治的对象为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

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是否明确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依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督促依法履职。

8

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依法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使用单位。

9

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依法予以清理拆除。

10

建筑外墙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依法予以拆除或更换。

11

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责令限期进行封堵。

12

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或恢复原状。

13

消防设施是否被擅自拆除、停用。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14

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否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避难层(间)是否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或恢复原状。

15

大型商业

综合体

(5万平米以上)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综合体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或者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

依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督促依法履职。

16

综合体与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连通区域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火灾相互蔓延、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风险。

依法责令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限期改正。

17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电气焊等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

督促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上岗。

18

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燃放冷烟花等行为;停止营业后厨房是否落实关火、关电、关气等措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燃料油储罐是否独立设置并采取防火分隔、防止油品流散等措施。

督促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

19

是否违规设置易燃可燃的仿真植物、氢气球、造型挂件,可燃材料制作的模型上是否直接悬挂、敷设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20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等消防设施、器材有无被损坏、屏蔽等现象。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21

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是否完整,信号反馈是否正常;管道井、电缆井、玻璃幕墙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空调管道是否做好横向、竖向防火封堵。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2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审批管理等制度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是否封堵作业周边孔洞、缝隙,是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督促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制度;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同时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

23

消防设施是否被擅自拆除、停用。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24

电动自行车、清扫车是否在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等区域违规停放、充电。

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存放或充电,并设置防范措施。

25

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是否落实。

配备“消防明白人”,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26

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大于50万平方米的按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大于20万平方米的至少建立2个微型消防站(每班不少于6人)。

27

仓储物流

企业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依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按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

28

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问题。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29

消防设施是否被擅自拆除、停用。

依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30

员工是否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技能,微型消防站是否定期开展拉动演练。

督促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微型消防站开展应急演练。


加油站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管理

是否取得危险和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


2

企业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是否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经营许可证的变更。


3

建(构)筑物是否经过消防验收。


4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5

是否建立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6

是否创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并落实。


7

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是否1人1挡。


8

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报告。


9

是否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是否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


10

是否创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11

站址选择

加油站的汽油、柴油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是否《汽车加油站技术标准》表4.0.4的规定。


12

架空电力线路是否跨越汽车加油站的作业区。


13

与汽车加油站无关的可燃介质管道是否穿越汽车加油站用地范围。


14

站内平面布置

车辆入口和出口是否分开设置。


15

作业区内的停车场和道路路面是否采用沥青路面。


16

加油站作业区内是否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17

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的布置是否符合规定。


18

加油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是否布置在作业区之外。


19

加油加气站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表5.0.13-1和表5.0.13-2的规定。


20

油罐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是否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1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是否采用卧式油罐。


22

油罐是否采用钢制人孔盖。


23

埋地油罐的人孔是否设操作井。设在行车道下面的人孔井是否采用加油站车行道下专用的密闭井盖和井座。


24

油罐卸油是否采取防满溢措施。是否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


25

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站内油罐是否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单层油罐的液位监测系统是否具备渗漏检测功能。


26

机油机

加油机不应设置在室内。


27

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汽油加油枪的流量是否大于50L/ min。


28

加油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


29

采用一机多油品的加油机时,加油机上的放枪位是否有各油品的文字标识,加油枪是否有颜色标识。


30

工艺管道系统

汽油和柴油油罐车卸油是否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31

每个油罐是否各自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是否有明显的标识。


32

卸油接口是否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33

加油站是否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34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是否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是否不小于4m。通气管管口是否设置阻火器。


35

通气管的公称直径是否应小于50mm。


36

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是否装设呼吸阀。


37

工艺管道是否穿过或跨越站房等与其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


38

防渗措施

防渗罐池的各隔池内是否设检测立管﹐检测立管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39

自助加油站(区)

自助加油站(区)是否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并应在加油站车辆人口和加油岛处设置醒目的“自助”标识。


40

在加油岛和加油机附近的明显位置,是否标示油品类别、标号以及安全警示。


41

自助加油机除应是否设置紧急停机开关。


42

自助加油站是否设置视频监视系统。


43

消防器材

加油站工艺设备是否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2.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3.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m3。


44

供配电

汽车加油站信息系统是否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45

加油站是否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


46

汽车站的﹑罩棚﹑营业室等处是否设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90min。


47

电缆是否与氢气、油品、LPG、LNG和CNG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48

防雷、防静电

埋地钢制油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是否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49

汽车加油站的信息系统是否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铠装金属层两端﹑保护钢管两端是否接地。


50

加油加气加氢站的油罐车卸车场地是否设卸车临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是否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51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是否用金属线跨接。


52

紧急切断系统

汽车加油站是否设置紧急切断系统。


53

建(构)筑物

加油岛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

加油站内是否建有地下和半地下室。


10-4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标准清单

(一)有限空间作业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整治措施

1

管理制度

未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按要求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基础管理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建立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按要求限期整改、依法处罚。进行风险辨识,完善台账。

3

未在辨识出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和危险告知牌。

按要求限期整改、依法处罚。设置警示标志和危险告知牌。

4

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安全培训。

按要求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

作业管理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未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未落实通风检测有关要求。

按要求限期整改、依法处罚。落实审批制度,进行有害因素辨识,作业前落实有关要求。

6

作业管理

作业现场未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未配置监护人员,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出入口未保持畅通。

按要求限期整改、依法处罚。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配置监护人员,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出入口未保持畅通。

7

应急管理

未制定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按要求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制定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其他工贸行业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整治措施

1

生产设备设施

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责令限期整改,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检验维护保养。

2

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等安全措施、警示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照明等不符合要求。

限期整改,按要求设置安全措施、警示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照明。

3

通用设备未设置防护罩或者不牢固,各种限位、联锁、接地(零)保护失效。

限期整改,立即更换失效保护。

4

作业安全

登高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未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制度,作业前未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限期整改,按作业要求审批许可,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5

作业安全

未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限期整改,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熟练佩戴使用。

6

隐患排查治理

未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台账,未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登记建档,形成闭环管理。

立即整改,建立等级制度。


10-8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标准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整治措施

1

燃气经营

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和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依照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监察的规定进行处罚。

2

从业人员

检查企业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对不符要求的燃气企业,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4

入户安检

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入户检查制度,明确安检对象、安检频次、安检内容、安检要求等内容,并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及时督促隐患整改到位。

对未按要求建立入户安检制度,入户安检频次不达标,不及时督促用户整改隐患的,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5

安全宣传

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安全宣传制度,制定安全宣传计划。向用户发放安全使用常识、应急处置措施等宣传资料。

对未建立用户安全宣传制度、或安全宣传内容覆盖不全、宣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责令燃气企业限期整改。

6

用气环境

排查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就餐区域使用或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等问题。

对用气环境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用户,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责令燃气企业停止供应燃气,整改合格后恢复供气。

7

排查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使用燃气等问题。

8

安全装置和不合格“瓶、灶、管、阀”

排查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用气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安全装置,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并处于有效状态等问题。

对安全装置和“瓶、灶、管、阀”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用户,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责令燃气企业停止供应燃气,整改合格后恢复供气。同时,对发现的“黑气瓶”和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等问题线索,由燃气管理部门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查处。

9

排查是否存在使用“黑气瓶”和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等问题。

10-9自建房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标准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整治措施

1

持续开展“回头看”

聚焦重点区域、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

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进行分类整治。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发现机制。发动群众力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

2

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

鉴定是否为危房,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一般安全隐患。

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鉴定,确定房屋是否为危房,并明确其危险等级和危险部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等,纳入台账管理。对初判为危房的自建房,持续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明确专人每日巡查,严防人员倒流。

3

城乡自建房

排查城镇、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

排查信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归集到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一旦发现漏排漏判的危房或存在经营安全风险的自建房,立即启动应急管控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整治违法行为

排查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鉴定机构是否出具真实报告等。

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出具房屋安全虚假证明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严惩。


10-10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整治措施

1

冬季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合法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并监督检验合格。

停用、查封、扣押违法设备,暂时无法停用的监控运行。

2

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内。

安排检验,停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设备,暂时无法停用的监控运行。

3

作业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

配备持证人员,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4

安全附件及仪表检定、校验合格并完好有效。

更换完好有效并经检定、校验合格的安全附件及仪表,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5

设备运行的压力、温度、水位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控制设备压力、温度、水位,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6

填写运行、检修记录。

填写运行、检修记录。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7

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合法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停用、查封、扣押、拆除非法生产设备。

8

特种设备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

安排检验,停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设备,暂时无法停用的监控运行。

9

办理使用登记,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停用、查封、扣押违法使用设备。

10

作业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

配备持证人员,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11

安全保护装置检定、校验合格并完好有效。

更换完好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12

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定期演练,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或推演,配齐配全救援装备。

13

定期进行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开展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停用违规设备。

14

气瓶充装单位

无证充装、超许可范围充装情况。

吊销许可证,依法取缔。查封、扣押非法气瓶。

15

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报废气瓶和翻新改造气瓶情况。

查封、扣押非法气瓶。

16

特种设备合法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并监督检验合格。

停用、查封、扣押违法设备,暂时无法停用的监控运行。

17

作业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

配备持证人员,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18

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安全附件及仪表检定、校验合格并完好有效。

更换完好有效并经检定、校验合格的安全附件及仪表,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19

设备运行的压力、温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控制设备压力、温度,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20

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年度检查是否规范并出具报告。

填写记录,开展自检和年度检查。停用存在隐患设备。

10-15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排查整治标准清单

1.小微企业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

管理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3

厂房

建筑

厂内操作室、值班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未设在安全区域。


4

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

生产设

备设施

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6

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等安全措施、警示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照明等不符合要求。


7

生产设

备设施

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源线未用护管软线,有接头或破损,电源未在末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8

通用设备未设置防护罩或者不牢固,各种限位、联锁、接地(零)保护失效。


9

传动部位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罩、盖或栏等。


10

作业安全

登高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未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制度,作业前未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11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12

未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3

隐患排

查治理

未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台账,未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登记建档,形成闭环管理。


适用于小微企业。

2.超市、学校、医院、养老院和文博单位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


3

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


5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

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8

防火分隔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9

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是否能下落至地板面。


10

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


11

厨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12

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3

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


14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


15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17

室内消火栓启泵是否正常,室外消火栓以及灭火器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损坏等。


18

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机、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


19

消防主、备电供电和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20

装饰装修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21

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22

其他方面

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23

场所内是否违规用火用电。


24

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是否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


25

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26

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广告牌或装饰物等影响火场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外攻。


27

是否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28

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3.沿街商铺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消防安

全管理

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

防火分隔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是否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3

安全疏散

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逃生软梯、钢爬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窗口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4

用火用

电管理

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5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是否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


6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放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7

其他方面

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4.仓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


3

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


5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

储存物

品管理

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


8

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


9

储存物

品管理

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


10

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11

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2

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13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14

其他方面

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增设夹层、隔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


15

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


16

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


17

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5.旅行社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

年度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4

游客安全事故预防

包车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租赁合同档案,核实旅游包车资质,检查旅游包车是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是否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导游是否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是否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等情况


5

旅行社线路产品开展安全评估和风险管控情况,对游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提示情况,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情况


6

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情况


7

消防安全

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


8

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9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6.星级饭店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总经理和各部门及员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情况


3

持有《消防合格证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情况


4

制定和完善消防、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5

安保措施

特种职业人员是否定期体检并持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情况


6

安全监控系统设置和运行情况


7

定期检查工程设备情况,包括:建筑物外墙、电梯、备用发电机、水处理(锅炉、冷冻器、冷却塔、游泳池)、空调设备、清水泵及各项维修保养检查项目


8

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情况


9

厨房和餐厅工作人员按照食品卫生管理标准操作情况


10

消防安全

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11

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备情况,包括:火警报警系统、烟感装置、热感装备、火焰(煤气)探测器、手动消防设备、喇叭和报警铃、自动喷淋装置、消防泵、消防管带和水龙带系统、固定干粉灭火系统、便携式灭火器、石棉毯、防火门和防火闸门、安全出口及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7.油气管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

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道企业管道保护制度及落实情况

管道企业“双控”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对管道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台账(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

是否制定完善的管道保护制度,包括管线巡护、巡检、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安全宣传等制度以及相应的落实情况。


3

管道被违法占压隐患

管道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占压情况是否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有关部门,是否登记造册并得到有效处置等。


4

管道安全距离不足隐患

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车站等人口密集区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和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列入整改计划。


5

与其他管线交叉问题

管道是否与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是否形成封闭空间,封闭空间是否建立了泄漏报警检测设施。


6

管道安全技防设施、保护装置建立情况

管道是否装有防止打孔盗油盗气等保护装置;


7

是否建立了泄漏报警检测设施;


8

是否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9

管道本体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情况

管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其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是否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监督检验合格,是否建立了安全技术档案。


10

地面管道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11

第三方施工涉及危害管道运行安全处置情况

在管道保护距离范围内,是否发现涉及危害管道运行安全的施工作业,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报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是否及时批复及协调处置等。


12

管道日常维护运行情况

管道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巡护制度,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是否在管道沿线特定区域范围内建立维护抢修队伍或配备专门人员;


13

管道是否设置了明显的标志、标识,对发现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置;


14

是否定期组织专家对管道管网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8.寄递行业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机制建设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员


2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


3

收寄验视、安全操作、安全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并公示


4

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


5

是否签订责任状(与各网点负责人、与员工、与管局)


6

是否落实“八有”(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培训、有行动、有检查、有效果)


7

工作台账

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


8

是否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9

整改完成后是否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10

教育培训

是否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


11

是否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12

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查阅演练、预案等材料;安检员是否持证


13

应急演练

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4

是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以及汛期安全防范情况


15

是否有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应急装备配备


16

收寄验视制度

发出件面单填写是否规范


17

是否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散件戳记是否加盖


18

是否按要求落实收寄验视制度


19

实名收寄制度

是否将全部备案分支机构和已备案末端网点、全部从业人员录入实名收寄平台,认真核对企业录入信息,确保信息录入真实准确完整


20

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网点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


21

是否存在快递从业人员使用自己身份证代替寄件人身份证、伪造协议客户对散件进行批量实名、编造身份证信息输入等弄虚作假行为


22

过机安检制度

是否设置了重点地区邮(快)件专区


23

是否执行散件、协议件分开存放


24

是否按要求对发往重点地区、航空件、散件全部执行过机安检


25

是否100%先张贴过机安检标识再装车发运


26

营业场所

是否安装监控、监控区域


27

是否依法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8

是否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29

是否配备营业必需的生产用品和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设施


30

是否悬挂组织标识牌


31

分拣处理场所

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分区作业


32

是否存在野蛮分拣,抛扔、踩踏快件造成快件损毁


33

危化品、易爆品以及各类涉枪涉爆物品禁寄整治

是否对危化品、易爆品及涉枪涉爆等物品的查验防范


34

是否对危化品有安全教育和培训,实现普通化学品定点定人收寄


35

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建立必要的防护和物理隔离措施


36

消防安全整治

是否配备与服务场所面积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37

安全设备是否定期维护更新


38

工作人员会是否会正确使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9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都在有效期内


40

是否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1

是否安装烟雾报警器以及日常报警设备


42

是否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防毒口罩、长胶手套等安全用具用品


43

寄递信息安全整治

是否保护个人寄递信息安全


44

是否在快递详情单上填写了个人家庭住址、电话、寄递物品等信息


45

是否保护用户信息不泄露


46

“三不”治理整治

邮件快件是否“不着地、不抛件、不摆地摊”


47

邮件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是否规范操作


48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

是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49

是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0

是否提倡平等互利诚信经营


51

排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52

防疫物资是否充足


53

是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


54

是否加强员工健康检测


附件11

检查乡镇、生产经营单位清单

11-1检查乡镇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情况

及时修订安委会构成、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文件;安委会相关会议记录;乡镇党委、政府及各所站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包联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


3. 

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情况


4. 

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

党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每月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5. 

乡镇副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情况;每季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半年、年度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6. 

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

查看定人、定编、定岗落实情况;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车辆等落实情况。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8.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各乡镇全部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项目、临建项目)


9.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10.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台账


1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书、复查意见书


12.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13.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总结,


11-2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备注

1

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


3

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委会)成立文件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委会)会议记录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5

安全生产责任书


6

应急预案情况

各项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及备案证


7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评估、总结


8

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9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核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10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计划及培训记录


11

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档案


12

主任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再培训情况


13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的情况


14

健全安全培训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情况;


15

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


16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清单和检验报告


17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资格证书、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18

消防设施

消防验收、检查相关文件


19

双控机制建设情况

检查企业双控机制建立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整治清单。


20

日常检查

隐患排查计划及记录(现场检查职工“三违”情况)


21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车间、班组长)


22

隐患整改记录


23

高危作业

有限空间、高处、动火、临时用电、吊装、动土等作业的台账


24

设置警示标示、作业审批单、培训等情况


25

外委施工

承包方资质及安全管理协议,悬挂警示标示等内容


26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发放台账、抽查现场抽查职工佩戴、使用情况。


27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28

防雷检测

防雷检测报告


29

安全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0

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件(如涉及检查)